黑客的作文(黑客英语作文)
本文目录一览:
- 1、六年级作文我的理想电脑高手之类de
- 2、我最崇拜的人黑客作文
- 3、xx需要我 初中作文 急求!!!
- 4、作文《沉醉于电脑的世界》
- 5、假如我是什么我会干什么作文400字
- 6、关于网络犯罪及它的危害的作文。
六年级作文我的理想电脑高手之类de
我的理想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
亲爱的同学,看过上述的一段《雷锋日记》,你会有什么感触呢?理想,就是幻想自己长大后能成为心目中认为伟大、高尚等职业的一种想象,简单的说自己认为长大后的目标,长大以后的职业、工作。你的理想是什么?是否是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呢?是否是为社会的进步而努力奋斗的理想呢?你的理想可能是一名任劳任怨的人民教师;可能是一名保家卫国,站守在祖国边疆的解放军,可能是救死扶伤的医生,还可能是一位维护社会治安而辛勤工作的人民警察,你要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坚决的告诉你:当一名电脑专家,专门消灭电脑病毒,对付电脑黑客。
在这个数码时代,许多人都离不开电脑,电脑储存这许多重要资料。电脑黑客以这为目标,故意传送病毒,破坏重要资料,危害社会的安定。他们电脑世界的“恐怖分子”,非消灭不可。
我要当一名电脑专家,去消灭他们。我要制造出一种全新的电脑防火墙,立刻发出警报,在电脑系统外建模拟围墙,病毒只要一接触围墙,电脑就控制防火墙把病毒转送给电脑黑客自己,让他们自作自受。
如果电脑强劲到可以破译到防火墙,我还有一个秘密武器——电脑系统自卫队。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电脑军队”,他们只生存在电脑系统里。“电脑军队”会自行辨别电脑病毒,一旦发现有病毒侵入电脑系统时,他们就全副武装出动,盘旋在系统上空,用激光枪扫射病毒,就像在电脑世界里的战争一样,消灭电脑病毒,使电脑黑客无计可施。
为了目标,我要更加努力学习,学好知识,长大后成为一位出名的电脑专家。
我最崇拜的人黑客作文
在我的心中,有很多令我敬佩的人。有老师、有同学、有警察……其中,我最敬佩我们小区的一位清洁工。 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狂风暴雨,我总是能看见清洁工阿姨的身影。她总是弯着腰,手里拿着扫帚不停地在小区里扫着。
xx需要我 初中作文 急求!!!
提供以下两篇文章:
联想世界需要我
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
——题记
2010年7月7日 天气阴沉 心情指数:三颗星
流星下坠,只见天与地之间,无数颗星星一道道闪过,电闪雷鸣。抬头看星空,银河在消逝,银河两边牛郎星与织女星在飞快地相距。忽然流星雨停了,牛郎星与织女星触碰,满天的喜鹊在叫,满天的玫瑰花瓣在逸散.我急忙跑回家大叫:
“妈妈、牛郎与织女相聚了……。”
2020年8月8日 天气微晴 心情指数:四颗星
在天际,有两颗星闪烁原地方,出现了我与好友。不用太多言语,我们来自星际,为保卫地球。地球上黑客遍地,引诱着青少年走进他们的“黑客帝国”。我们的任务是“消灭黑客,保卫地球”突然一群黑客从身边闪过,我与好友飞檐走壁,闪电般神速,上前与其拼斗,星宿赐予我们力量,我们让他们一个都逃不了。消灭了一群黑客,我们向“黑客帝国”进攻。“黑客帝国”落在西山电视塔上,全封闭的玻璃门。我狂叫:“狂风”,好友应道:“暴雨”,“听我命令”,立刻一阵龙卷风向它袭去,一场暴雨向它恕吼。正在这时“黑客”的头出现了,他没有被狂风暴雨吸走,只听他大叫一声:
“吃饭了,听见没有!”
2030年9月9日 阳光灿烂 心情指数:n颗星
今天想坐火车回家探望双亲,才来到火车站,只听一阵熟悉的叫喊:“你们谁是贼呀!谁是贼呀!”想不到我也坐上了“天下无贼”的火车。我只是一只羊,只能等着“刘德华”这些恶狼下手……
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请你支持联想电脑.
——后记
朋友需要我
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你与家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你与社会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你与你周围的一切之间也是互相需要的。
人活着就是因为身边的人需要你。我的朋友需要我是因为我可以给他们带来快乐,和我可以尽我所能去为他们做一些事情。
我有一个可以说是发小的朋友,他有一个极大的爱好:打游戏。有一次他的电脑出问题了,我说我可以试着帮他修好,他有点儿不信。当我在他的电脑上打来打去的时候,他一直在说“我倒要看你怎么修!你看你打的都是什么呀,谁看得懂呀?”我拉着长声得意的说:“等—着—瞧—吧!”当我修好了以后,他立马变了词:你真是太有才了!从那时起,他的电脑一出问题就来找我,我都快成他的“电脑管理员了”!
我们都很喜欢打篮球,但学校的篮球在放学之后就不能借出来了。正在沮丧的时候,我拍着胸脯说:“明天我带篮球,没问题。”第二天,当我拿着篮球来到学校时,我的几个哥们儿已经蠢蠢欲动了!刚打完第一节上课铃,他们就在想:怎么还不放学呀?下午,老师说:放学了,可以回家了。我刚拿起篮球,哥们儿就说:“赶快走吧!我们都等不及了”表现出一种很着急的样子。我们在操场上打得不亦乐乎,有人说:“咱们也占领一个场地了。“从那以后每天放学操场上又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和快乐的笑声!
其实在给他们带来快乐的时候,也给我带来了快乐;在帮助朋友的时候,我也会受益:我会对解决的方法更加熟悉。
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你与家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你与社会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你与你周围的一切之间也是互相需要
作文《沉醉于电脑的世界》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电脑,我是由小主人的妈妈和小主人把我从电脑商店里带回家的。
我的外貌十分古怪,方方的脑袋有些像电视机,人们都说这是我的显视器,身体是长方形的,上面有许许多多凹凸别致的小按钮,有正方形的,长方形的,圆形的……这就是键盘,我还有一只十分灵巧的手,大家叫它鼠标。我的全身都是乳白色的看起来十分漂亮。对了,忘记告诉你我的重要部位,那就是我的主机,如果没有了它,我可就不能为你服务了!当然我说的这些只是我的一部分,还有音箱控制器……总之我可神奇了。
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像,别看我长得不怎么样,可是我的功能却十分的大哦。我的小主人常常说我是它的老师,是知识的宝库……不是自夸,这话一点不假,我的小主人常常打开我登入网站,学到了许多知识。记得有一次,小主人一家吃过晚饭,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中央二频道的《开心辞典》时,有一位叔叔遇到了一道让他头痛的题时,小主人一口气十分完整地回答了那道题。小主人的父母都夸她越来越有知识了,越来越聪明了。我暗暗地为我的小主人骄傲。我的小主人不仅越来越有知识,还能画许许多多十分美丽的画呢。有一次有圣诞节,小主人和我一起合作,画出了许多幅美丽的画,做成了许多漂亮的贺年卡。得到老师和同学的称赞。小主人和我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
我爱我的小主人,相信小主人也十分喜欢我这位外貌古怪的特殊朋友的。每天小主人都会打开我,查阅资料,学习知识,我和小主人已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与电脑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电脑已经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电脑信息存量大,功能齐全,为人们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解决了越来越多的难题,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和快捷。
我与电脑结缘于《比尔 盖茨》这本书。网络天才比尔 盖茨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度几乎成为我心中的偶像,于是我便对电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最先让我着迷的是电脑游戏,变幻莫测的画面、有趣刺激的音响深深地吸引着我,随着各种游戏软件走马灯似的被我征服,那种胜利感和满足感充斥着大脑的每根神经,我想,用“隐君子”来形容此时的我,应该不算过分吧。在妈妈的强烈抗议下,我又开始学习电脑图画,从在屏幕上信手涂鸦,到精雕细琢,一副副“得意之作”让我同样欣喜若狂。
当然,我也有受挫折的时候。在学习电脑打字时,枯燥无味的指法练习,让缺乏耐心的我几乎失去了兴趣,有时甚至气急败坏地拿键盘来出气。这时,妈妈口苦婆心地来指导我,并帮我摸索到了规律。“功夫不服有心人”现在的我已经能很熟练地进行“盲打”了。
后来,我又建立起了自己的“网上作文本”,与其他的同学相互交流、沟通,不仅提高了我的写作兴趣和作文水平,还认识了许多的好朋友。在网校老师的推荐下,我的《家乡的萝卜》、《海边的乐趣》等分别被有关刊物所录用。这都是电脑立下的汗马功劳啊。我也因此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电脑也一样有它的缺点。有的人沉湎于游戏、网络而不能自拔,影响了学习和工作,我也因此而视力大衰。这就要求我们要适时地控制自己,要扬长避短,把它作为一个先进的学习工具合理利用好。尽管这样,我仍然对它情有独钟,它就像一个谜,一座宝库,吸引着我不断地去学习、去探索!
电脑,可能大家对它都很熟悉吧!是呀,一点儿都不错,同学差不多家家都有电脑,大家也特别喜欢电脑,因为它不仅能提供给我们知识,还能让我们自由娱乐,就让我举几个例子吧!
一到星期天,我就会打开电脑,到学校、老师的网站去转一转,了解一些班级、学校的信息,有时候,去一下论坛,和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讨论新闻。有时,嘿嘿,也去一下QQ,看看有没有好有上线,一但找到,我就要高谈阔论一番了。有时,我也和同学一样,上网听音乐,同学们也和我一样吧!有时,我也上网玩游戏,其中的乐趣我想也只有男同学了解吧!在这里,我和大家分享一个网站:这个网站大家也许知道吧,但是我觉的不错呦!
说完了娱乐与电脑的关系,当然也少不了知识与电脑的关系!
每当老师布置了难题时,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家中知识渊博的大博士——电脑 ,打开电脑,输入要查的名称,google里面就出现了许多关于这类的网站,你只要找到你所需的网站,你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啦!还有工具性,我想老师一定会布置一些关于幻灯片的作业吧,可是你也不用着急因为“博士”一定也会呀!
电脑与人类是息息相关的,是我们的好朋友、好帮手,是我们不用钱的“秘书”,这么好的帮手在,你何不利用呢?
“智慧是真正的上帝,智慧是人脑的机能,智慧是修养的结晶,智慧是实践的产物.”每个人都能得到这种“智慧”吗?如今,时代在不断进步,科技在不断发展,在这高科技的时代里,我们必须懂得一样比智慧还聪明的东西:科技的智慧——电脑。
三年前,“电脑”这个充满神秘感的名词,我并不了解“他”,我也无缘接触过“他”。只是听别人说:“电脑相当于高级人脑!能帮助人们做许多事情:打字、编辑、绘图;上网能够查阅很多知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电脑还可以听音乐,使人心情放松……”“电脑”这个名词,从此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永远抹不掉的烙印。我迫切地想接近“他”。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揭开了电脑的面纱,让我结识了以前我一点也没碰到过,但又渴望认识的——电脑。
一天,妈妈、爸爸带我上街,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家电脑公司门口,并信步走进了大门。电脑公司里琳琅满目:一台台“电视机”对着我笑,“电视机”旁的“大箱子”像卫兵一样守护着它,前面的长方形“方台”上还有无数的按纽。一位大哥哥正在一台“电视机”前用双手敲击长方形“方台”。我赶快跑过去,只见随着大哥哥的手在“方台”上灵巧地按动, “电视机”屏幕上一会儿出现了一篇文章,一会儿又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大哥哥,电视机也会写字、画图吗?”大哥哥看着我笑了:“小妹妹,这不是电视机,这叫电脑。它不但会写字、画图,还能做许多事呐!”当时我羡慕极了,决心以后也要象大哥哥那样会用电脑。这就是我和电脑的初次见面。让我想不到的是,这一认识,注定我和电脑分不开了!
升入三年级,我们学校开设了微机课,我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盼望已久的微机课终于与我们见面了。到了电脑室,映入眼帘的是一台台像电视机似的电脑,我激动极了。经过老师的一番讲解,我知道了:声音、图象、文字、动画、影视的组合叫多媒体;装有声卡和光驱的电脑叫多媒体电脑。我们还知道了因特网!因特网真是太神奇了,网上的世界太精彩了:游览风景名胜,领略异域风情,了解时事新闻,发表言论,购物……真是美妙极了!我突然感到:“不用出远门,便知天下事。”老师让我们认识了显示屏、主机、键盘、鼠标;指导我们练指法、打字、编程……每次的微机课总是那么快就过去了,每次我们总是要被老师“赶出”微机室……
我对电脑更痴迷了,白天想的是电脑,晚上睡觉梦见的也是电脑。我十分想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便和爸爸、妈妈商量给我买一台电脑。爸爸、妈妈见电脑对我的学习有一定帮助,决定给我买。我的愿望就要实现了!我高兴得跳起来!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高兴。但是,爸爸、妈妈也给我约法三章:不准我玩游戏;用电脑的时间不准连续超过30分钟;学习成绩不准下降;不准……如有违规,就停止使用电脑一个星期!为达到拥有电脑的目的,我爽快地答应了!
一个星期六,爸爸、妈妈、表哥陪我去买电脑。因为表哥稍懂一些电脑,所以我特意请他给我参谋参谋!表哥说:“现在买兼容机好一点,因为兼容机可以根据你自己的需要配置。将来内存不够了,或者更新换代时,还可以升级呢!”在他的建议下,我们一致同意买兼容机。到了电脑城,我们请了一个电脑专家帮我们配电脑。营业员为我安装电脑时,我仿佛还在做梦:这就是我日思夜想的电脑吗?它就要属于我了吗?把电脑抬回家,安装好后,我马上动手操作起来:先上网游览一下吧!点击“我的连接”,打开“我的向导”,呵!网页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网上内容真是无奇不有!我好像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然后我又参观了“我的电脑”……我不由得感叹:电脑,你可真神奇!
我越来越爱电脑了,常常上网查资料、写作文、编小报……电脑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密不可分的朋友!自从迷上了电脑,迷上了上网,我便整日陷在“温酒吧”(Windos 98)中不能自拔,和各式各样的图标作伴,和数不清的“伊妹儿”为友,听着MP3上网聊天成了每天的必修课。在电脑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总而言之,我是彻底地被这个好朋友给“网”住了。
有了电脑,我的学习兴趣更加浓厚,我的知识更加丰富,我的视野更加广阔,我不由得慨叹:人类必须学习电脑,掌握高科技的按钮,迎接新的挑战!否则你将会被这竞争的世界淘汰!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电脑的普及将成为现实!拥有了电脑,掌握了电脑,一定会为你增添无穷的“快乐”!
电脑,你这个“坏”东西!“坏”得让我为你开心! “坏”得让我为你难过!“坏”得让我为你疯狂!“坏”得让我舍不得离开你!电脑,你这个“坏”朋友,让我们每天都有一个最“坏”的约会!
我坚信:利用电脑可以造就一个全新的视野,可以改变国民的传统意识——至少它已经改变了我!
我是一个14岁的中学生,但与电脑结缘已经4年多了。从认识键盘开始,由汉字输入起步,游戏曾使我入迷,电脑绘画使我如痴如醉,网页制作使我废寝忘食……自从初一进入“现代化教学示范班”(人手一台电脑,实现电脑辅助学习,网上学习),我才真正领略了电脑功能的强大,网络资源的丰富。
我学会使用电脑以后,首先排上用场的是电脑作文。以键盘为笔,以屏幕为纸,十个手指在键盘上敲击,一篇作文30多分钟就能完成。在屏幕上修改、增删更是灵活自如。把一句多余的话“剪掉”,或者在恰当的地方加上一两句画龙点睛的妙语……这一切都不留痕迹,不用重新抄写。
进入初一以后,我班的电脑全部上网了。上网以后,我读书的愿望得到了满足,在网上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书。《格林童话》《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唐诗三百首》《三国演义》……我如饥似渴地读着。现在我的电子图书馆已经有上千本书了。我要成为一个电子图书的收藏家。
网上有好多的软件可以免费下载下来,不用花钱,但非常好用。我曾经下载了一个“读霸”软件。安装在电脑上,当汉字输入时能读给你听。这样在打字时可以只看要输入的文本,不用看屏幕,听着读音输入。那种感觉是一种自信,是一种自豪。
有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上网后,进入了一个“趣味游戏”,上面有好多游戏软件,说真的打游戏才过瘾呢。不过老师和父母都对我看的很紧,我不能常打。何不趁周六下午失去监督之时,下载一个最好的游戏软件,玩一玩呢?马上动手,不到5分钟一个游戏软件下载完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一看,忽然显示屏黑了,我知道大事不好了。我赶忙去请微机专家邵老师(我们称我们的微机老师为微机专家),这才明白。这是硬盘炸弹,在网上很常见。硬盘坏了,我的头也耷拉了下来,真是一次教训啊!只好请电脑公司的人来给我换,这使我损失很大,不仅几天不能开电脑,还花去500元“换件费”。从此以后,再进入“趣味游戏”或下载软件,我都非常小心。
网上,好东西很多,坏东西也很多。前天,我的电脑不知怎么搞的,上够了网,打开“我的电脑”。一下子发现C、D、E盘共享了。再打开Word文档,打一段文字,不能正常保存了。我就找来那个经常动别人电脑的“黑星”(我班的一个同学)来问。他硬说不关他的事。
我又去请教我们的“微机专家”,问他是怎么回事。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染上了“木马”病毒。我听说这是一种很厉害的病毒。
我在网上下载了一个专杀“木马”病毒的软件。但杀除了“木马”病毒以后,有些文件打不开了,网上有些图片也显示不出来了。我决定格式化硬盘,之后重新装上Windows XP,这是一种最新的操作系统。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天的时间才把电脑重装和调试好。
我在想,是什么人制造这些病毒呢?他们又为什么制造病毒呢?听老师说是“黑客”们为了显示自己本领的高强而制造的。我对这些“黑客”简直是恨之入骨。我发誓将来要做一个电脑专家,首先要制造一个“万能”杀毒软件,把电脑中所有的病毒一扫而光。
我与电脑已经结缘,电脑已成为我亲密的朋友。我不知道将来我干什么,但我知道我的事业将与电脑联系在一起。
假如我是什么我会干什么作文400字
如果我是一名舞蹈家
我想当一名舞蹈家,在灯光与音乐的映衬下,我偏偏起舞,那该有多美啊。
人们都说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只要经过刻苦的训练,就一点会展现一个不一样的自己,当我站在舞台上的那一刻,我就发誓,我一定要把我在好的一面展现给大家。
当我穿上一双舞蹈鞋时,我自豪我是一名舞蹈家,因为舞蹈家这个职业是神圣的当你心中有很多伤心与悲愤,就在这时候,你就尽情的跳舞,让跳舞抹去你心中的悲愤与伤心。
我喜欢跳舞,在跳舞时,我可以把我想成童话故事里的白天鹅,一身洁白的羽毛,一双翅膀在舞台上翩翩起舞,一身衣服就可以在舞台上尽情享受舞蹈的快乐。
我一定要把我热爱的行业维持下去,那样我就可以更好地练习,更好地把他维持下去,我希望更多的人都来参加这项工作,舞蹈不但可以激发自己的心情还能强身健体锻炼。
我热爱舞蹈,因为舞蹈能让我从心中感到快乐。
我一定要把我爱的舞蹈身授下去,那样就有更多的人知道舞蹈能给人们带来的乐趣,我要为梦想而努力。
关于网络犯罪及它的危害的作文。
从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到今天互联网的日益普及,计算机的发展速度可谓突飞猛进,从而也把人类文明带入数码时代。计算机网络的出现,使人们在获取和传递信息时,又多了一种选择,而且是一种能够提供空前“自由化”的选择,它使信息的传播速度、质量与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了质的飞跃,从而使人们的许多梦想变成了现实。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尤其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新事物来说,更是如此。计算机网络也不例外。人们在享受着网络传输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对日露端倪的网络负面影响愈发担忧。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现状
近些年来,由于互联网上的犯罪现象越来越多,网络犯罪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关注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据统计,1998年美国FBI调查的侵入计算机事件共547件,结案399件;1999年则调查了1154件,结案912件。一年之间,翻了一番。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网络色情泛滥成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网络商务备受欺诈的困扰,有的信用卡被盗刷,有的购买的商品石沉大海,有的发出的商品却收不回来货款,更有甚者,已经挑战计算机和网络犯罪几十年之久的黑客仍然是网络的潜在危险。根据台湾地区和日本国的统计资料,两地网络色情案件均占网络犯罪总数的35%——50%,其他所占比例较大的,依次为网络欺诈、贩卖非法物品、恐吓与勒索、非法侵入、侮辱与诽谤等。结果,与网络相关的犯罪丛生。防治网络犯罪,已成为犯罪学、刑法学必须面对的课题之一。计算机犯罪专家唐·帕克说,将来,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特定的犯罪类型可能会不复存在,所有的经济犯罪都将是计算机犯罪,因为各种工商活动都离不开计算机。英国苏格兰的一位官员走得更远,他声称:“15年之后,几乎全部的犯罪都将有计算机参与其中。”
我国自1986年发现首例犯罪以来,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数量迅猛增加。1986年我国网络犯罪发案仅9起,到2000年即剧增到2700余起,去年全年突破4500起。诈骗、敲诈、窃取等形式的网络犯罪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发展到数百万元,其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当前我国计算机犯罪的最新动态表现为:一是计算机网络犯罪在金融行业尤为突出。由于目前金融界对伴随金融电子化发展而出现的计算机犯罪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相当一部分银行、证券等单位没有从管理制度、人员和技术上建立起相应的电子化业务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金融行业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发案比例占整个计算机犯罪比例的61%。二是“黑客”非法侵入或攻击计算机网络。目前,在我国负责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绝大部分都受到过“黑客”们的攻击和侵入。“黑客”们有的侵入网络为自己设立免费个人帐户,进行网络犯罪活动;有的在网上散布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有的在网上传播黄色信息、淫秽图片;有的恶意攻击网络,致使网络瘫痪。三是境外敌对组织和敌对分子利用国际互联网向境内散布政治谣言,进行非法宗教宣传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原因探析
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传播最大的不同点是在传统媒体中无从下手作案的不法分子而在计算机网络中却可找到实施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空间和手段。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网上违法犯罪已经成了网络世界和法制社会的一个新热点,要有效的制止和减少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就必须首先认识清楚其产生的根源,这样,才能依法从根本上进行防范和治理。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概括而论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
有人认为网络空间是相对于领陆、领水、领空、浮动领土的第五空间。在现实的陆水空世界里,到处布满了“边界”和“卫兵”,小到家庭有铁窗防盗门,大到国家有国防保卫兵,其间大大小小的单位都有围墙和岗哨。这些设置的目的只有一个:防止非法侵入、偷盗和破坏。网络空间是一个大广场,而且是“公用”的,现在人们都“大公无私”地把自家能够搬动的东西尽往网络空间里搬,叫做“资源共享”和“信息化”。可是你“自己”的东西搬到网络里边去了以后,就很难像在自己“家”里那样妥善保护了。但网络空间毕竟已经没有了明显的“家”(无论是大家或小家)的界限和防线。如果我们设想要使用技术和法制手段给网络穿上一件百分之百安全的防护衣,那就一定和“皇帝穿新衣”的典故一样自欺欺人和可笑了——皇帝以为自己穿新衣,其实他什么也没有穿!网络是现实世界的镜象,但它砸碎了现实世界的围墙。犹如在一个“坏人”更多的世界里,反倒更缺少了警察的力量,我们就可以想象这个世界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了。可见没有坚固设防的开放、互动的计算机网络(这是网络本身的优点)反倒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一种十分便利和有效的工具,使那些在现实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络上有了作案的条件,使现实生活中的违法行为在网上得到了扩张和加剧。
(2)网上贪图非法钱财
喜贪非法钱财的人,只要他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把别人的钱财弄到自己的手里,他就会充分利用计算机这个工具,并且努力去研究使用这个工具去捞取不义之财。世界上发现的首例计算机犯罪(1966年)以及我国发现首例计算机犯罪(1986年)都是属于谋财类型的,前者是犯罪分子通过篡改计算机程序以增加自己的存款金额,后者是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和印鉴,将客户的存款窃走。到目前为止,在全球有意识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中,多数是盗取非法钱财。在现实社会中,对钱财的贪婪始终是违法犯罪的原始动力,而在网络社会中也同样如此,因而网上财产犯罪在所有计算机犯罪中增长比例是最大的也就不足为怪了。
(3)网上技术防范落后
2000年初,微软公司、亚马逊、雅虎等著名网站遭黑客沉重袭击,这充分暴露了计算机网络系统内部安全的脆弱性。网络犯罪者中多数是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和精通计算机的未成年人,他们与计算机的关系达到了痴恋的程度,能够洞悉计算机网络的漏洞,从而利用高技术手段突破网络安全系统的防护,实现其犯罪目的。可见网络技术防范的落后已成为计算机违法犯罪的一个外部因素。
我国在计算机硬件方面受制于人,目前尚不能自行生产CPU芯片,计算机网络系统其他部件的关键技术也都掌握在外国生产商手里,因此无法从核心硬件上来做技术防范。由于我国在信息安全方面起步较晚,与世界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因此国内使用的大部分软件都存在安全隐患。1999年,美国企业对信息安全的投资约占网络总投资的10%——20%,而我国还不到1%;美国信息安全产业的年产量在600亿美元左右,而我国只有5亿元人民币,相差1000倍。目前我国90%的运行网站都存在安全漏洞。在技术防范方面,要能够确保真正的安全,必须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产品。通用软件产品可以是国际的,但安全产品必须是自己的,这就好比人们所说“战场可以在任何地方展开,但军队必须是自己的”一样。
(4)网上违法犯罪侦破困难
由于网络的时空跨度超过了传统的限制而且操作具有长距离、大范围、易修改、不留痕迹等特点,因此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在侦察和取证时都有相当大的难度。违法犯罪者作案,有时只需坐在家里悄无声息的按一下键盘或点一下鼠标,瞬间就完成了,而侦破却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分析核查和筛选工作。如15岁的电脑黑客凯文·米特尼克闯入“北美空中防务指挥系统”,美国动用了国家级强力特工组织联邦调查局来对付此事,费尽周折才把这个小孩缉拿归案。网上违法犯罪者尤其是黑客,就像唐代李白诗中所说的“侠客”那样“十步杀一个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其动作和行踪迅速隐蔽,难以像在陆水空的三维空间中那样容易形成有形的包围圈来实施搜捕。在网络世界里,反犯罪、防犯罪的技术必须要高于犯罪的技术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可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网络上的反、防犯罪技术还常常落后于网络犯罪技术,因此抓捕一个犯人的成本要远高于这个犯人做一次坏事的原始成本。有时甚至可能贴进血本,也丝毫无获。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网上跨国犯罪势成必然,如果没有国际合作,很多网上犯罪将无法侦破,因此各国的网上警察势必都要克服各个方面的许多困难而成为“国际刑警”。
我们常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平等”的前提是必须在法律的“面前”,法律的眼睛都看着我们的时候。在法律的光辉照耀不到的地方,就无平等可言了。由于网上违法犯罪侦破技术的落后,会使法律有光辉照耀不到许多黑暗的角落,从而使许多违法犯罪分子成为漏网之鱼。由此看来,防范和侦破技术固然要提高,但仅有此远不够,还要综合使用别的措施,尤其是增大惩罚力度,倍增犯人犯罪的“附加”成本,以起到“杀一儆百”、“欲犯者戒”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5)法制观念淡薄
在网络空间中,由于没有现实世界那样有形可感的边界和障碍,于是凭着好奇心自由驰骋,有时越过界限,“触雷”和“翻车”了也不知道。这就是没有边界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表现。有的青少年对自己的行为的正当性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控制,不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做了制造电脑病毒、破坏他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之事,还洋洋得意,自以为了不起,到处宣扬和炫耀自己的“才华”、“本事”。由于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如果广大的网络使用者没有法制观念,当出现太多的网民违法时,即使有完善的法律,也将法不治众,从而导致执法的成本提高和网络的法治效应降低。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一方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在网络世界里,网络公共设施的消费者一方的主要法律问题则应该是如何遵守法律来避免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因此要通过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来营造一种健康向上、良好合法网络环境。
(6)网络立法严重滞后
任何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都离不开法制规范,在网络世界里也是一样。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不能简单移植到网络虚拟社会中。目前国内在网络的运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立法都还是空白。虽然立法在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有了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简单、片面和应急性质的,而且执行起来有难度。如现在网络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但在《著作权法》诞生的1990年,还没有“网络”这个概念,因此现行《著作权法》难以有效的处理好现在的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又如原《刑法》基本没有涉及到网络犯罪问题,只规定了两个计算机犯罪罪名,远不能涵盖现有的各种计算机网络犯罪。由于对许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无法可依,致使不少违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全世界的媒体每天都在传达大量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消息,但最后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则屈指可数。在国外有的违法分子在其网上作案被发现后反倒受到重用。网络社会中的法治建设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建设一样重要,不可忽视。但网络立法的滞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即使是发达国家的网络立法也是很不完善。因为网络一方面在普及之中,另一方面又仍在发展之中,难以制定出针对网络成熟状态的稳定法律。因此网络立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总是滞后的,操之过急也不行。
在网络法制空白和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扩大法律的解释来缩小网络法治的真空状态,以免人们在现实社会中树立起来的法律信心在网络虚拟社会中受到打击,以免在现实社会中遵纪守法的人在网络社会中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免现实社会中的犯罪分子在网络社会中使用新手段而更加横行无忌,为所欲为。
三、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类型及特点
网络犯罪指的是行为人未经许可对他人电脑系统或资料库的攻击和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经济、刑事等犯罪。网络犯罪已涉及到绝大部分社会犯罪现象,除了那些直接人对人的犯罪,如杀人、强奸无法通过网络直接进行外,它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犯罪形式;而且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将来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在各种犯罪形态中,有些如侵权案件早在农业、工业社会即已出现,现在则蔓延到网络这一领域;有些犯罪如网络侵入,则是人类社会进行数字化时代的新产物。把握好这一点,对于真正认识网络犯罪及如何预防网络犯罪,特别是制定《网络法》有着重要意义:对新问题要重新立法,旧问题要更新法律观念和原则。: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类型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网络为犯罪对象的犯罪,这类犯罪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窃取他人网络软、硬件技术的犯罪;
(2)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和假冒硬件的犯罪;
(3)非法侵入网络信息系统的犯罪;
(4)破坏网络运行功能的犯罪;
二是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主要表现在:
(1)利用网络系统进行盗窃、侵占、诈骗他人财务的犯罪。(2)是利用网络进行贪污、挪用公款或公司资金的犯罪(3)利用网络伪造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和信用卡的犯罪。(4)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5)利用网络侵犯商业秘密,电子通信自由,公民隐私权和毁坏他人名誉的犯罪。(6)利用网络进行电子恐怖、骚扰、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7)利用网络窃取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就像仅看冰山露出水面一角一样,从公开报道案件的统计数字,显然无法正确估计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实际状况,但即使如此,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逐年上升趋势也还是十分明显。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主体的多样性。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
2、 主体的低龄化。据统计网络犯罪人多数在35岁以下,平均年龄在25岁,甚至有好多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3、 极高的智能性。大多数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作案的犯罪分子都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技术知识与熟练的操作技能,作案前往往精心策划,周密预谋后再进行犯罪活动。
4、 极高的隐蔽性。一般犯罪案件都有现场、凶刀、血迹、枪弹、血衣等实体的迹证。但是,网络犯罪留下的最多也仅有电磁记录。这些无形操作来实现的,作案的直接目的也往往是为了获取这些无形的电子数据和信息。犯罪分子作案后往往不留任何痕迹。因此这种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识别和侦破。据一项统计显示网络犯罪大约只有1%被发现,而且只有大约4%的案件会被正式进行侦查。
5、巨大的社会危害性。随着社会对信息网络的依赖性逐渐增大,利用网络犯罪造成的危害性也越大。犯罪分子只需敲击几下键盘,就可以窃取巨额款项,无论是窃取财物还是窃取机密,无论是将信息网络作为破坏对象还是破坏工具,网络犯罪的危害性都极具爆破力。
6、国际化趋势日益严重。由于网络具有“时空压缩化”的特点,网络犯罪冲破了地域限制,国际化趋势日益严重。这种跨国界、跨地区作案不易破案,危害性更大。
四、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探讨
在电脑与网络技术日新月异越来越深地渗透到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今天,如何进一步有效地打击和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笔者认为要打击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做到“完善立法、预防为主,打防结合”。
1、中西方网络立法状况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西方30多个国家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法规。瑞典1973年就颁布了数据法,涉及到计算机犯罪问题,这是世界是第一部保护计算机数据的法律。1978年,美国弗罗里达州通过了《弗罗里达计算机犯罪法》;随后,美国50个州中的47个相继颁布了计算机犯罪法。1991年,欧共体12个成员国批准了软件版权法。同年,国际信息处理联委会(IFIP)计算机安全法律工作组召开首届世界计算机安全法律大会。新加坡1996年颁布了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对进入网络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以防止色情和容易引发宗教和政治动荡的信息传播。迄今为止,已有30多个国家先后从不同侧面制定了有关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法律和法规,这些法规对于预防、打击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权力。同时也是我国计算机及网络立法的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料。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网络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自80年代以来,我国的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和信息社会化程度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先后制订了信息技术发展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政策和立法,对促进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了良好的信息环境,也为我国目前的网络立法准备了条件。
1987年,我国制定了《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对涉及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各主要环节作出了具体说明,使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及监察等部门有了一个统一的衡量系统安全的依据,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计算机安全工作的法规。1994年国务院147号令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后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进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用户进行登记,以便加强管理。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如《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知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股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我国网络立法也越来越完善。
2、计算机网络立法原则
网络法规自身所规定和调整的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立法应遵循一般的立法原则,除了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外,还应注意遵循适合网络自身特点的特殊原则:
一是综合性原则,要求网络立法要有广阔的视野和总体的设计,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二是渐进性原则,要求网络立法要根据适合信息化法制建设的需要,合理高效的维护网络的安全与秩序。
三是主动性、可行性原则,网络立法应根据目前现实情况,并预测未来法制的需要,掌握主动,早作准备,积极立法,同时注意顺应立法环境、条件,确定先后秩序和轻重缓急,进行可行性操作。
四是国家性和国际性原则,网络立法要符合本国国情,具有本国本民族特色,同时必须与国际通用的标准相一致,适应国际间法规和惯例。
3、网络立法的主要内容
从网络及未来安全法规的内容或类型来看,它既包括修改旧的法规,也包括新的法规的订立。可以分为这几种类型:①关于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是行政立法;②维护网络用户权利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和用户信息,数据保护法;③网络金融商贸领域中的法规,包括电子金融法和电子贸易法;④维护信息网络的安全、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包括计算机犯罪法和反病毒法;⑤有关计算机诉讼和计算机证据的程序法规等。
4、网络立法的缺憾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饿计算机犯罪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出现一些不同于现时期的特点,并由此引起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些冲突。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国当前刑法典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设置存在哪些缺憾,才能更好地完善立法。
目前刑法典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憾:
(1) 行为人低龄化对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影响
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已满16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计算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使得未成年人实施此类危害行为的现象大量增加。比如“少年黑客”他们中大多未满16岁。那么如何对待为成年人实施这类行为呢?这将是我们所面临的新问题。依据现在刑法,我们不能要求实施计算机侵害行为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但是计算机犯罪中,只要他能够进行这类犯罪,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相差无远。怎样对待不满责任年龄,而社会危害巨大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人将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棘手问题。
(2) 罪名的欠缺
现时期司法实践中大量发生某些违法乃至于足以构成犯罪的计算机严重违法行为,由于我国刑法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发条规定的不健全、不完善,将导致对此类行为无法惩处。可以遇见今后将大量存在的此类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非法占用他人计算机存储容量的行为,二是窃用计算机时间的行为,三是帮助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3) 对刑事司法协助的冲击
到目前为止,由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使用范围和普及程度高低不同,因而导致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犯罪率相差很大,尤其是在计算机使用率较低的国家中,针对本国的计算机犯罪发生率非常低,通常都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他国的计算机系统实施攻击或者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这一方面导致计算机犯罪的跨国司法协助制度和引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显得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一个实际难题,即一些国家将计算机罪明确加以规定,而另一些国家则根本不承认计算网络犯罪。这显然使得引渡或者跨国的司法协助难度大大增加。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新型犯罪,很多犯罪行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禁止的,甚至有些低龄化犯罪分子缺少法律观念,在猎奇冲动之下,频频利用计算机作案。针对这些情况,在完善网络理立法的同时,还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网上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网上执法,全力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