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窃密违法(黑客入侵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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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间谍有哪些常用的窃密手段及方法?
主要看窃密资料的种类了,说几个常见的吧:
如果目标资料是“电子数据”,比如电子文档(文件、表格)或设计图纸等资料,那么窃取手段都比较简单,例如:
物理无法接触时,通过黑客手段入侵你的电脑、邮箱、QQ等,伺机窃取;
能够物理接触时,开机状态下,可以通过U盘、光盘拷贝数据。关机状态下,可以拆机硬盘对拷、通过类似PE启动盘的工具启动后复制数据等。
但这种是“外部窃取”,另外还有“内部窃取”,也就是商业间谍打入单位内部潜伏下来,伺机窃取数据,这种情况下,目标人物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被关注。
对电子文档、数据的防泄密,目前有一些技术手段可以预防或审计。例如大成天下铁卷防泄密软件,可以对机密文件全加密,商业间谍拿走也是密文。例如大成天下锐眼泄密审计系统,可以对文件的复制、U盘行为、截屏行为等各种“非正常行为”做监测与审计,及时发现泄密风险。
企业常见的内部员工泄密原因有哪些?
公司内部为什么会发生泄密行为?
离职跳槽——离职创业或者高薪跳槽,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有意识的窃密;
黑客入侵——基于报复、利益,黑客主动或被唆使窃取公司机密;
为谋私利——员工受到金钱诱惑出卖公司的机密文件;
商业间谍——竞争对手获取商业机密常用的手段;
无意泄密——员工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过程中无意识的泄密。
公司如何做到数据防泄密?
域之盾系统 轻松实现单位内部文件自动加密保护,加密后的文件在单位内部正常流转使用。未经许可,任何私自拷贝加密文件外发出去,都将打开为乱码,无法使用!
对于发送给客户等第三方的文件,可实现控制打开时间和打开次数等防泄密参数!同时可设置对员工电脑文件自动备份,防止恶意删除造成核心数据的遗失!从源头防止企业核心文件被外泄!
禁止拷贝、打印、截屏 除了编辑保存的文件自动加密外,可以设置禁止拷贝文档内容、打印、截屏等。通过一系列的权限管控,可以很好杜绝内部人员的违规操作,从而减少数据泄密风险。
解密需审批 文件对外发送,必须经过管理员审批。经审批后,加密的文件才能解密。最大限度的防止数据泄密。
总结:企业核心机密文件保护,不能忽视人的作用,但也不能过分依赖人。人心难测,而且每个员工的道德水准、职业素养也不尽相同,好用的技术措施还是得用啊。结合文件防泄密保护策略,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还能对内外部外发文件进行统一管理,提升时效性和可靠性。企业级的用户可以了解下中科安企系统,支持AD域和LDAP集成,支持私有化部署,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什么不能窃密卖密
因为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刑法规定出卖国家秘密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泄露国家秘密一种是把国家秘密故意泄露给外国人的行为,这一行为已构成了犯罪,另一种是由于本人过失泄露了国家秘密,如果情节和后果不是非常重要,一般不按犯罪对待。
FBI任由俄黑客窃密什么情况?
海外网11月27日电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大动作调查特朗普及其团队的“通俄门”疑云,但美联社报道指出,FBI其实早就知道不少军政人员被与俄罗斯有密切关连的黑客组织监视,并流出大量机密资料,而FBI却知情不报。
据美联社报道,他们出动了一组记者团队,耗时两个月去私下调查“通俄”,FBI早已掌握证据,显示超过80名政府、军队及情报人员的个人电子邮件账户,受一个名为“花俏小熊”(Fancy Bear)、与俄罗斯有联系的黑客组织监视,但却只提醒了当中的部分人士,而其他人则继续“蒙在鼓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前高级主管菲利普收到美联社告知其为俄国黑客2015年目标之一时,感到十分震惊,他对此一无所知而且竟然还不是从政府部门口中得知消息。
FBI没有回答美联社对如何处理间谍情报的提问,只发声明强调“FBI定期向受情报威胁的人士及组织通报”,没有交代美联社的调查是否符实。俄罗斯克里姆林宫及“花俏小熊”暂时也没有回应。
这可是大事。要引起注意。
网络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有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1、网络窃密。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3、高技术侵害。4、高技术污染。
【法律分析】
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选目标。犯罪形式表现为通过用以支付的电子货币、账单、银行账目结算单、清单等来达到窃取公私财产的目的。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网络病毒的迅速繁衍,对网络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3、高技术侵害。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陷入瘫痪、以造成最大破坏性为目的的攻击行为。4、高技术污染。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面广、速度快,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