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盗窃120万(黑客盗取银行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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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违法损害公司一百多万判几年?
您的问题不太明确,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能有几种可能:
如果是利用计算机盗窃公司财物,那么一百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如果不是盗窃,而是其他行为造成损失一百多万,那可能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可能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果特别严重,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看具体情况。供您参考,如果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黑客经济犯罪
关于通缉:通缉对象首先要求犯罪嫌疑人身份明确。所以请先像有关部门报案(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归公安机关管辖,贪污罪归检察院管辖)。
因为你说的案情不清楚,所以我只能分情况来讨论。
根据我过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你公司职员可能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盗窃罪等三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盗窃的情形。
如果贵公司职工在拿钱是未利用职务之便(即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那么他们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所以这种情形不会被判死刑。
2.职务侵占的情形。
如果贵公司职员利用了职务之便,那么便构成职务侵占罪,黑客与贵公司职员属于职务侵占的共犯。量刑: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3.如果贵公司是国有企业且贵公司职员犯罪利用了职务之便,那么黑客与贵公司属于贪污罪共犯。量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三楼的答案:李俊所犯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虽然楼主说的也是利用计算机犯罪,但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西安破获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具体经过如何?
8月17日16时许,随着载有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车辆开进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大院,历时近半年的“3·30”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正式告破。这个由高智商、专业化网络技术人员组成的黑产不法团伙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西安市反诈骗中心初步侦查发现该团伙所涉案件的案值高达6亿元。据悉,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内同类案件的最高案值。
今年3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到受害人张某报警,称其个人电脑疑似被非法入侵,大量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一夜之间被洗劫一空,市值达上亿元。因案情重大,且此类新型案件在陕西尚属首例,陕西省公安厅将此案作为2018年全省严打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在陕西省公安厅的指导下,西安市公安局组织刑侦局、经开分局及市局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专案组经过初步调查确定,此案属新型网络技术黑产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高超的网络黑客技术,在受害人没有任何操作的情况下,远程控制盗取安全性较高的虚拟货币账户,而且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作案痕迹,在全国也属罕见案例。
专案组面临的可谓是一道前所未有的“难题”:国内几乎没有已经破获的同类案件可以效仿;虚拟货币极其复杂,技术尖端且交易平台都在国外;嫌疑人手段高超,留下的线索和可以搜索的途径几乎为零。
专案组通过国内外各种渠道进行了广泛的协调沟通,终于通过虚拟货币的流向,发现不法分子将涉案资金不断拆分、层层转移。专案组先后共调取3万余条线索信息,从中不断进行筛选和研判。专案组派出大量警力,奔赴全国多个省市,行程达两万余公里。最终,在国内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的大力协助下,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嫌疑人周某浮出水面。
为摸清作案过程及团伙成员,掌握并最终固定嫌疑人的涉案证据,专案组围绕周某开展了两个月的艰苦工作,最终锁定了此团伙其余两名成员,分别在北京、吉林长春活动的成员崔某和张某。
3名嫌疑人活动在全国不同省市,相隔千里,且为高智商团伙,反侦查意识极强。专案组为确保收网行动成功,多次召开专案会议,反复推敲抓捕方案。8月初,专案组兵分三路赶赴湖南、吉林、北京开展抓捕工作。
8月15日,抓捕时机成熟。在湖南、吉林、北京警方的大力配合下,3个抓捕组同时展开行动,将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作案经过。
经讯问,3名嫌疑人均为高级黑客,曾供职于国内知名网络科技公司。该团伙通过多次非法入侵、控制公司企业和个人网络系统,获取大量违法收益,初步侦查的涉案金额已达6亿元。嫌疑人在作案得手后,通过分批抛售部分虚拟货币后提现,并将这些钱财用于购买高档别墅、高端汽车以及理财产品等。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