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系统被盗案例(被黑客盗号)
本文目录一览:
- 1、全球最为严重的黑客入侵事件有哪几起?
- 2、黑客盯上了民生领域,全球最大肉类供应商遭黑客攻击,网络安全有多重要?
- 3、快餐品牌麦当劳遭黑客攻击,黑客的目的是什么?
- 4、木马病毒的相关案例
- 5、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盗刷银行账户获20余万是怎么回事?
- 6、虚拟物品被盗,怎样定罪
全球最为严重的黑客入侵事件有哪几起?
世界上自从电脑普及之后,就发生了很多黑客入侵的事件,下面介绍几种危害比较大,范围传播比较广的病毒。
一、“梅利莎病毒”事件
1998年,大卫L史密斯运用Word软件里的宏运算编写了一个电脑病毒,这种病毒是通过微软的Outlook传播的。史密斯把它命名为梅丽莎,一位舞女的名字。一旦收件人打开邮件,病毒就会自动向50位好友复制发送同样的邮件。史密斯把它放在网络上之后,这种病毒开始迅速传播。直到1999年3月,梅利莎登上了全球报纸的头版。据当时统计梅利莎感染了全球15%~20%的商用PC。还迫使Outlook终止了服务,直到病毒被消灭。而史密斯也被判20个月的监禁,同时被处5000美元罚款。这也是第一个引起全球社会关注的电脑病毒。
二、“冲击波病毒”事件
冲击波病毒是利用在2003年7月21日公布的RPC漏洞进行传播的,该病毒于当年8月爆发。它会使系统操作异常、不停重启、甚至导致系统崩溃。另外该病毒还有很强的自我防卫能力,它还会对微软的一个升级网站进行拒绝服务攻击,导致该网站堵塞,使用户无法通过该网站升级系统。使电脑丧失更新该漏洞补丁的能力。而这一病毒的制造者居然只是个18岁的少年,这个名叫杰弗里·李·帕森的少年最后被判处18个月徒刑。这个病毒的变种至今仍有存活,小心中招哦。
三、“爱虫病毒”事件
爱虫跟梅利莎类似也是通过Outlook电子邮件系统传播,不过邮件主题变为了“I LoveYou”,打开病毒附件后,就会自动传播。该病毒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袭击了全球无以数计的电脑,并且,它还是个很挑食的病毒,专喜欢那些具有高价值IT资源的电脑系统。“爱虫”病毒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传染速度最快而且传染面积最广的计算机病毒。
四、“震荡波病毒”事件
震荡波于2004年4月30日爆发,短短的时间内就给全球造成了数千万美元的损失,也让所有人记住了04年的4月。电脑一旦中招就会莫名其妙地死机或重新启动计算机;而在纯DOS环境下执行病毒文件,则会显示出谴责美国大兵的英文语句。
五、“MyDoom病毒”事件
MyDoom是一种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和网络Kazaa传播的病毒。在2004年1月28日爆发,在高峰时期,导致网络加载时间减慢50%以上。它会自动生成病毒文件,修改注册表,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传播。芬兰的一家安全软件和服务公司甚至将其称为病毒历史上最厉害的电子邮件蠕虫。据估计,这个病毒的传播占爆发当日全球电子邮件通信量的20%至30%,全球有40万至50万台电脑受到了感染。
六、美国1.3亿张信用卡信息被盗事件
28岁的美国迈阿密人冈萨雷斯从2006年10月开始到2008年1月期间,利用黑客技术突破电脑防火墙,侵入5家大公司的电脑系统,盗取大约1.3亿张信用卡的账户信息。造成了美国迄今起诉的最大身份信息盗窃案,也直接导致支付服务巨头Heartland向Visa、万事达卡、美国运通以及其他信用卡公司支付超过1.1亿美元的相关赔款。2010年3月,冈萨雷斯被判两个并行的20年刑期,这是美国史上对计算机犯罪判罚刑期最长的一次。正因为这次事件冈萨雷斯被称为美国史上最大的黑客。
七、索尼影业遭袭事件
2014年11月24日,黑客组织“和平卫士”公布索尼影业员工电邮,涉及公司高管薪酬和索尼非发行电影拷贝等内容。据估计此次行动与即将上映的电影《采访》有关。虽然索尼影业最终决定取消影片的发行。但在此次袭击事件发生数月后,其影响依然在持续发酵,电脑故障频发,电邮持续被冻结等。因涉及到诸多影视界明星及各界名人,该公司联席董事长被迫引咎辞职。
八、“熊猫烧香病毒”事件
为什么把熊猫烧香病毒放在最后呢,因为对熊猫烧香病毒体会最深,相信在2006年-2007年初玩电脑的人都会记得一个名为“熊猫烧香”的病毒,2007年1月初开始肆虐网络,它主要通过下载的档案传染,受到感染的机器文件因为被误携带间接对其它 计算机程序、系统破坏严重。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该病毒不断入侵个人电脑,给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不过,熊猫烧香作者只为炫技,并没有像比特病毒一样为了要钱。2007年9月24日,“熊猫烧香”案一审宣判,主犯李俊被判刑4年。
黑客盯上了民生领域,全球最大肉类供应商遭黑客攻击,网络安全有多重要?
最近黑客盯上了新的猎物,攻击了全球最大肉类供应商JBS。这带来的后果就是全球的肉类供应出问题,一旦发生停产,就会冲击全球肉类供应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黑客对民生领域的袭击,会带来的不只是相关行业的金钱损失,还会带来全球某一供应链的震动,引发真正的民生供应问题,造成恐慌。
一、JBS事件
五月末的时候JBS遭到黑客攻击,受影响的部分包括美国分部和澳大利亚分部,部分工厂暂停营业。至于黑客攻击的部分目前为止只是造成了与客户交易的延迟,对于加工厂是否受到攻击JBS没有进行说明。澳大利亚获知此事后,目前正在与JBS进行合作解决,黑客的攻击一般是勒索钱财,但是目前为止没有报道中出现黑客的具体利益要求,也就是说事情其实还未明朗。
二、黑客攻击的后果
jbs是全球最大肉类供应商,因为去年的疫情,这家公司已经遭遇到重创,如果在疫情后还未恢复就被黑客攻击,最直接的影响后果是导致美国各大养殖场无法售卖牲畜,为了保证牲畜的价值,农民只好捕杀牲畜却不予售卖,各大商超却陷入无肉可卖的尴尬局面,就像当初农民们不得不把牛奶倒掉一样,这会导致美国肉类供应链出现很大的问题,很多居民将陷入无肉可食用的状态,引起居民对日常生活用品供应的恐慌感。
三、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网络安全听起来似乎离我们很远,但实际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会发生各种app软件账号被盗之类的事情,有些人的银行卡密码被盗取,甚至网银失窃,这些都会引起金钱损失。黑客攻击的事件不在少数,前段时间还发生某网络视频博主素材被盗取然后被勒索的事件。所以对于网络安全一定要有足够的重视心理。
快餐品牌麦当劳遭黑客攻击,黑客的目的是什么?
国际快餐连锁公司麦当劳宣布,近期后台安全系统受到了黑客的攻击,部分台湾和韩国地区的资料遭到了泄露。
由于近期很多知名的国际大公司,均遭受到了黑客的袭击,秘密资料和信息遭到了泄露,而黑客以此为由向相关公司进行勒索,双方谈妥之后,大多是以加密货币的形式进行支付,也让警方无法追寻到黑客的踪迹。这波黑客的侵袭,轮到了快餐连锁业的麦当劳。而很多人也疑惑,黑客能够从麦当劳的后台中获取怎样的信息呢?或许只是一些关于店铺的构造,或者加盟商供应商之类的讯息吧。
麦当劳方面似乎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泄露的资料里有一些客户的信息以及员工的信息,但对于外卖订单当中,客户的付款信息则没有被泄露。
麦当劳方面称是在一次例行检查的过程中才发现后台信息在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正在进行一些活动,于是相关负责人马上阻止了这场非正常连接。据他们所调查,此次泄露的一些信息是关于店铺员工与部分客户的信息,还有包括供应商以及加盟店的信息,但外卖业务中顾客的付款信息则并没有被泄露。
对于这些说辞,外界也有一些质疑,尤其是关于顾客的付款信息,这一块比较隐秘的部分似乎有一些轻松地被一笔带过了。
而麦当劳方面也开始警惕相关环节有可能的疏忽,并给高风险人员和部门发了邮件。
黑客窃取信息的目的大多就是为了能够拿到相关市场上贩卖,如果可以和对方达成一致的话,对方愿意支付一笔高昂的赎金,这也就中了他们的下怀。
麦当劳方面看来并没有受到相关的勒索,至少它们的股价并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并且还上升了一小波,而相关专家在提醒麦当劳要注意后续的发展。
黑客很可能在一个恰当的时期给予那些高风险人们发去有效的邮件,让他们相信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已经被泄露了。到那个时候可能就是需要谈妥赎金,或者交易相关了。
由于之前的几笔赎金交易大都是通过加密货币来支付的,这也让人们将更多的热点聚焦在了这个敏感的支付方式上。
它可以用于一些特殊的途径,也能带来更多负面的影响,人们大都在谨慎地看待和观望中。
木马病毒的相关案例
因好莱坞大片《特洛伊》而一举成名的“木马”(Trojan),在互联网时代让无数网民深受其害。无论是“网购”、“网银”还是“网游”的账户密码,只要与钱有关的网络交易,都是当下木马攻击的重灾区,用户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遭受重大钱财损失甚至隐私被窃。以下列举一些案例。
No1:“支付大盗”
“支付大盗”花钱上百度首页。
2012年12月6日,一款名为“支付大盗”的新型网购木马被发现。木马网站利用百度排名机制伪装为“阿里旺旺官网”,诱骗网友下载运行木马,再暗中劫持受害者网上支付资金,把付款对象篡改为黑客账户。
No2:“新鬼影”
“新鬼影”借《江南Style》疯传。
火遍全球的《江南Style》很不幸被一种名为“新鬼影”的木马盯上了。此木马主要寄生在硬盘MBR(主引导扇区)中,如果用户电脑没有开启安全软件防护,中招后无论重装系统还是格式化硬盘,都无法将其彻底清除干净。
No3:“图片大盗”
“图片大盗”最爱私密照。
绝大多数网民都有一个困惑,为什么自己电脑中的私密照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网上。“图片大盗”木马运行后会全盘扫描搜集JPG、PNG格式图片,并筛选大小在100KB到2MB之间的文件,暗中将其发送到黑客服务器上,对受害者隐私造成严重危害。
No4:“浮云”
“浮云”木马震惊全国。
盗取网民钱财高达千万元的“浮云”成为了2012年度震惊全国的木马。首先诱骗网民支付一笔小额假订单,却在后台执行另外一个高额定单,用户确认后,高额转账资金就会进入黑客的账户。该木马可以对20多家银行的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盗窃
No5:“黏虫”
“黏虫”木马专盗QQ。
“QQ黏虫”在2011年度就被业界评为十大高危木马之一,2012年该木马变种卷土重来,伪装成QQ登录框窃取用户QQ帐号及密码。值得警惕的是不法分子盗窃QQ后,除了窃取帐号关联的虚拟财产外,还有可能假冒身份向被害者的亲友借钱。
No6:“怪鱼”
“怪鱼”木马袭击微博。
2012年十一长假刚刚结束,一种名为“怪鱼”的新型木马开始肆虐网络。该木马充分利用了新兴的社交网络,在中招电脑上自动登录受害者微博帐号,发布虚假中奖等钓鱼网站链接,绝对是2012年最具欺骗性的钓鱼攻击方式之一。
No7:“打印机木马”
“打印机木马”疯狂消耗纸张。
2012年6月,号称史上最不环保的“打印机木马”(Trojan.Milicenso)现身,美国、印度、北欧等地区大批企业电脑中招,导致数千台打印机疯狂打印毫无意义的内容,直到耗完纸张或强行关闭打印机才会停止。
No8:“网银刺客”
“网银刺客”木马暗算多家网银。
2012年“3.15”期间大名鼎鼎的“网银刺客”木马开始大规模爆发,该木马恶意利用某截图软件,把正当合法软件作为自身保护伞,从而避开了不少杀毒软件的监控。运行后会暗中劫持网银支付资金,影响十余家主流网上银行。
No9:“遥控弹窗机”
“遥控弹窗机”木马爱上偷菜。
“遥控弹窗机”是一款伪装成“QQ农牧餐大师”等游戏外挂的恶意木马,运行后会劫持正常的QQ弹窗,不断弹出大量低俗页面及网购钓鱼弹窗,并暗中与黑客服务器连接,随时获取更新指令,使受害者面临网络帐号被盗、个人隐私泄露的危险。
No10:“Q币木马”
“Q币木马”元旦来袭。
新年历来是木马病毒活跃的高峰期,2012元旦爆发的“Q币木马”令不少网民深受其害。该木马伪造“元旦五折充值Q币”的虚假QQ弹窗,诱骗中招用户在Q币充值页面上进行支付,充值对象则被木马篡改为黑客的QQ号码,相当于掏钱替黑客买Q币。
No11: “修改中奖号码”
2009年6月,深圳一起涉及3305万元的福利彩票诈骗案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深圳市某技术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程某,利用在深圳福彩中心实施技术合作项目的机会,通过木马程序,攻击了存储福彩信息的数据库,并进一步进行了篡改彩票中奖数据的恶意行为,以期达到其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盗刷银行账户获20余万是怎么回事?
在昨日举行的案情通报会上,警方认定这是一起高科技、高智商、跨境、跨平台的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涉嫌犯罪团伙头目利用毒品控制“黑客”,通过破解电子产品的密码,在1个多月时间内,窃取多名被害人至少20余万元。
深夜“不知不觉”账户被盗刷
今年2月3日,深圳警方接到市民何先生报案称,自己手机被远程锁定,某电商平台账户在凌晨被盗刷。据何先生表示,当晚自己在凌晨4点左右醒来,下意识地操作手机时发现手机黑屏,随后他发现,自己的手机曾被一个陌生号码接管。
来自运营商的短信显示,这是一项办理添加副号的业务,何先生的手机号码被他人添加为副号。当副号手机关机,所有短信都会被主号接收,有人趁此期间接收何先生的短信验证码,在其某电商平台账户用白条消费和申请贷款,把钱款通过银行卡转账和ATM机无卡提现窃取,造成何先生损失53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罗成钢介绍,警方经调查发现,还有多名受害者和何先生情况相似,系同一团伙作案。该团伙从2017年1月份开始作案,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可以查实的通过这种方式窃取多名被害人共计20余万元资金。“为了让受害者难以察觉,犯罪分子专挑深夜作案,整个过程不需要与受害者有任何接触,受害者也无需回复任何短信,防范十分困难”。
罗成刚说,通过摸排警方发现,跟何先生网络账户所有相关的盗刷消费均来自于大连。
2月26日晚,深圳警方在大连经济开发区和金州区控制犯罪嫌疑人韩某、陈某、杨某,警方同时缴获笔记本电脑一台、作案手机若干部、20余张作案银行卡。
入侵“云服务”分多步骤作案
经警方、手机生产商360公司和运营商中国移动调查分析,该犯罪团伙通过多个步骤进行作案。
首先是掌握了受害者网银四大件(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何先生的案件为例,1月30日,犯罪嫌疑人利用已经掌握的何先生个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尝试盗取其手机“云服务”账号,由于何先生使用的密码较为简单,“云服务”账号最终被成功登录。
2月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用自己的手机号作为主号,利用“云服务”平台的“短信回复”功能回复绑定运营商副号业务的确认短信,并向何先生的手机号发出绑定副号申请。因绑定副号需要机主二次确认,犯罪嫌疑人利用已攻破的手机“云服务”平台的“回复短信”接口,在何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主副卡绑定,使何先生手机号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副号。
最后,犯罪嫌疑人再利用“云服务”的“销毁资料”功能,强迫受害者手机处于离网和关机状态,其间犯罪嫌疑人利用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入侵何先生网络购物平台账号,用白条进行消费,再发起互联网贷款,将相关钱款通过何先生的银行卡转账到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中。
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
经警方调查,1978年出生的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韩某是该团伙头目,常年在中国大陆活动,通过网络社交群获取大量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捆绑的手机号等信息。据韩某交代,他常年在大连生活,并包养着一名情妇,生意失败后开始从事诈骗,并从广西找来陈某和杨某做帮手。
犯罪团伙中,1990年出生的陈某主要负责实施银行卡盗刷,研究各品牌智能手机和运营商业务;1975年出生的杨某则负责去ATM机取款,每次从取得的现金中分取20%的利益。
“陈某是一名90后黑客,技术很强,盗刷能否成功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警方透露,韩某还长期用毒品对陈某进行控制。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陈某并没有从该案中获得钱款“提成”,他所获得的仅是韩某为他提供的毒品。
每个诈骗目标平均研究7小时
经初步审讯,警方发现此团伙对各家手机“云服务”的功能非常了解。2016年11月起,陈某着手研究“云服务”,结合已掌握的网银四大件信息,企图寻找作案机会,经过2个多月的研究和测试后开始作案。
警方表示,这个犯罪团伙选择作案目标非常谨慎,实施盗刷前,对每个作案目标各种信息的梳理研究时间平均达到7小时。犯罪团伙被抓时,陈某还在测试另一知名国产手机品牌“云服务”的盗刷方式。
不仅如此,该犯罪团伙对各种运营商业务、银行转账系统进行了深入研究。就在作案前,陈某还多次致电运营商,对副号绑定无法生效的各种情况进行咨询。据陈某交代,由于农行、建行的转账系统安全性相对较高,如遇行骗目标使用这两家银行卡就会放弃作案。
提示
分开设置密码可以回避风险
综合多方调查,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依托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产业链,结合了手机“云服务”、运营商副号业务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高科技、高智商、跨平台、遥控式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团伙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为躲避追查使用无线网卡作案,作案地点也经常变换,通常选择不需身份证登记的小旅馆居住。
罗成钢介绍说,目前可以对广大手机用户所做的提醒是,为了确保财产安全,可以在密码设置上多下一些功夫:“消费平台的密码、手机密码以及在互联网其他领域的密码,尽量不要设置得太简单,也不要设置成同一个,这样被破解的风险会减小很多”。
专业人士表示,从这起案件不难看到,随着执法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增加,诈骗团伙也在变得越来越高度专业化,未来跨平台、跨厂商、跨业务链条的高度专业化分工的犯罪形态会越来越多。
虚拟物品被盗,怎样定罪
由于法律规定的空白,对与真实盗窃相异的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各地处理情况很不一致:公安机关有的不立案,有的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治安拘留;有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也有法院认为这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因法律上还未将Q币等虚拟财产作为一项财产权利,而判被告人妨碍通信自由罪。不同的法院判决 在网络游戏中,许多游戏高手可以在赚取到大量游戏币后,将这些游戏币拿来出售。这其中,也包括一些通过盗取QQ号码进而盗取与QQ号绑定的Q币的网络黑客。这些人往往通过将盗取的Q币兑换成游戏币、再用游戏币兑换Q币的方法进行洗钱,然后再卖出套现。
案例一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网络小偷”杨小珑有期徒刑8个月。杨小珑曾多次盗取成都某公司7个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并用虚拟货币购买游戏卡点卖钱,非法获利1300余元。
案例二 此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QQ号被盗案中,检察官按照盗窃罪提起公诉,但法官认为目前我国法律上还未将QQ号作为一项财产权利,所以未支持盗窃罪的定性,而判被告妨碍通信自由罪。
案例三 2004年9月29日与2004年8月到10月这两段时间,网游《大话西游Ⅱ》(网易运营)中多位玩家相继发现自己的装备被盗。2004年11月9日,网易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处报案,警方在与嫌疑人进行线下交易时将其擒获。2005年12月25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宣判其盗窃罪成立,判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06年3月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四 2005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曾某、杨某将破解的QQ号码出售给他人。二被告人卖出QQ号码共计160余个,获赃款7万余元。2005年11月28日,深圳市南山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曾某、杨某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9日开庭审理,2006年1月13日作出判决,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
虚拟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
无论是腾讯Q币,还是新浪U币,它们都仅仅是一家互联网厂商推出的,用于代表自己所提供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数据符号而已。至今为止,没有哪家银行参与到这种“网络虚拟币”的推出之中。由于厂商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竞争性,他们的“网络虚拟币”体系往往是相互独立的。因此,“网络虚拟币”并不能够像人民币一样在现实社会中流通。此外,“网络虚拟币”仅是一种提货凭证,几乎所有推出“网络虚拟币”的厂商,都不提供“网络虚拟币”兑回现金的服务。而双向甚至多向流通,正是货币能够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基础所在,“单向流通”的特性决定了“网络虚拟币”是无法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除非我们能够把这种“提货凭证”自由合法地兑换为真正意义上的现金或电子货币。因此,它仅仅是一种虚拟财产,而不是现实财产,无法成为我国法律的保护对象。
以盗窃、盗销各大网游公司网络游戏账号、腾讯QQ币、游戏装备等为主要特征的网络虚拟财产盗窃行为正在呈现不断扩大、升级之势。这不仅严重损害了用户的正当权益,并且给互联网企业的正常运营构成了极大威胁。 因此,网络虚拟财产被盗的案件可以归为盗窃罪范畴,事主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但必须有两种证明方可立案:一种是事主必须证明其确实拥有虚拟财产,另一种是有证据证明其虚拟财产确实被盗。如果两种证明具备,而且找到疑犯,就可定罪。因为,目前全国人大还未就此立法,而且此种案件属于特殊盗窃案,也就是此种犯罪可以按照盗窃罪论处。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问题,理论界和司法事务界主要有三种观点,即财产权说、知识产权说和债权说。尽管网络虚拟财产有别于一般的财产,但在我看来,它是无形财产。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其他合法财产”可以宽泛解释,Q币、虚拟武器等网络虚拟财产由于具有物的基本属性,可以归类为“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Q币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其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但它究竟是债权还是物权,或者知识产权,这个问题是当前司法界与学术界产生争议的根源所在。虚拟财产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财产,应当得到法律保护的“无体物”。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和特征,不同于传统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不应机械地纳入物权或债权的范畴,有必要对其进行单独立法加以保护。 虚拟财产的取得需要付出相应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具有空间虚拟性、可交易性、价值性以及期限性的特点。在网络虚拟空间与期限内,体现出虚拟财产的财产价值,并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实际的物质利益。正因为虚拟财产的交易性和价值性以及取得的付出性,才使虚拟财产具有了财产性。从另一方面说,虚拟财产同样可以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所以,虚拟财产应该受到财产类的法律保护。 盗窃虚拟财产是否可按照盗窃罪论处? 目前虚拟市场中存在的货币有多种,如腾讯Q币、百度币、网易泡币、新浪U币、魔兽币、天堂币、盛大点券等。以Q币为例,腾讯提供的数字是使用者超过两亿人。业内人士估计,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虽虚拟货币市场已很有规模,但虚拟货币被盗,“立案”尚于法无据? 虚拟货币本身并无其他交易功能,可以说虚拟货币并非法律所认可的财产权利。但随着Q币的无限发行与虚拟产品有限消费情形持续不变,将会导致Q币相对过剩并导致虚拟世界的通货膨胀。目前亟待解决的是规范虚拟货币市场的秩序,而不能盲目“立案”保护,使大众感觉虚拟货币等同于人民币。 当网络虚拟财产被盗、被骗时,我们也可以借助刑法惩处不法分子。目前,法院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有的以盗窃罪予以处罚,有的以侵犯通信自由罪予以惩处。出现不同做法的原因之一即在于缺乏对网络虚拟财产统一定性。如果我们将网络虚拟财产界定为财产的一种,这些问题也能得以有效解决。例如,某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或者诈骗等行为,盗窃或诈骗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其行为就可以定性为盗窃罪或诈骗罪。当然行为者在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时候,其侵入计算机系统等手段行为可能又触犯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罪,其手段与目的结合,构成牵连犯,可以择一重处断。什么是Q币 腾讯Q币是一种可以在腾讯网站统一支付的虚拟货币,Q币面值分别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用户使用拨打声讯电话的申请方式得到的Q币,1元面值Q币表现形式是一个12位的数字串,2元、5元、10元、20元Q币表现形式分别是2、5、1、8开头的14位的数字串。申请到的Q币可以在腾讯网站购买一系列相关服务,购买时根据相应的提示投入相应的Q币数额。Q币卡目前暂时可以用来申请QQ行号码、购买QQ靓号、QQ会员服务、QQ交友、QQ贺卡等服务,据腾讯公司称,稍后还将推出一系列精彩个性化增值服务。 亟须虚拟财产 相关立法 用户与网络商之间是合同关系 赵宜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法官、法律硕士): 虚拟财产被盗引发的玩家与盗窃者之间、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纠纷。虚拟财产一旦被盗,用户查找盗窃者往往比较困难,或者虽能找到但难以举证,因此一旦发生虚拟财产被盗后往往会请求运营商协助提供证据,而更多的是直接以运营商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义务为由将运营商诉诸法院。从技术上来看,游戏运营商有能力协助玩家保存历史数据,防止数据丢失;而从法律上来看,游戏运营商由于收取玩家的费用,也有义务保存历史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并重现游戏数据。因为用户与游戏运营商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如果用户的损失是因为游戏运营商未尽到注意义务,或程序技术上的重大缺陷而造成的,那么游戏运营商应该对用户承担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继续履行等形式的违约责任。若游戏运营商没有过错,损失是由第三人的侵害造成的,则应直接向侵害人主张。
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建议 在我国目前对虚拟财产保护还没有立法的情况下,网络企业应用行业自律的形式来保护用户的利益。同时,加紧制定有关立法或司法解释,具体措施包括:(一)从司法解释层面给虚拟财产一个法律上的名分;(二)加增保护计算机资料数据的刑事立法;(三)规范虚拟财产交易秩序,保障虚拟财产交易安全。建议虚拟财产交易最好是通过合法注册的网络公司包括中介公司进行:一则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保障国家税收不流失;二则专业公司介入虚拟财产交易可以从中取得收益,如提取交易佣金等,从而增加社会就业机会;三则专业公司可以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交易的数据进行保存,或为交易双方提供信用担保,从而可以彻底有效地杜绝虚拟财产交易中存在的欺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