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被起诉(黑客 被抓)
本文目录一览:
- 1、因黑客发起黑客大战导致网站被黑能否起诉黑客
- 2、黑客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 3、第一个电脑黑客是谁啊
- 4、请问黑客的收入一般来源于什么?还有就是黑客的入侵是否犯法,国家对此有那些法律规定?
- 5、未成年"黑客"为什么会涉嫌犯罪?
- 6、现在谁是黑客大王?
因黑客发起黑客大战导致网站被黑能否起诉黑客
楼主. 这样和你说吧、
2001年的中美黑客大战你知道吧。
当时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外国人好像屠杀我们中国人、并把那些残忍的画面发到互联网上、
于是把中国的早期的第一批黑客组织搞怒了、于是中国黑客采取投放垃圾邮件这种最致命的方式攻击美国、美国率先对中国以cn结尾的网站进行攻击、大家说、这样我们到底是对还是错。你要说是对、也对、因为说是他们先侮辱我们的、你要说错也错。我们没必要投放垃圾邮件、应该交给政府去解决这些事、其实我告诉大家。这和爱国主义有关。如果我们冲动而去攻击他们的网站、那么这是我们的不对、但是我们最起码爱国、拿这次百度被黑的时间来说、虽然只是域名而已、但是也太嚣张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内讧、毕竟我们是局外人不知道、
我跑题了。 我继续说、因为黑客、他本身来自民间、你要想查到他们的下落是狠难的、特别是那些老黑客、 所以说,这是一点、
第二:如果要起诉、肯定中方的黑客组织也会受到映相、冲这点来说、基本是不可能的、!
黑客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黑客行为触犯了刑法,黑客应该都不陌生,黑客实际上就是专门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这些黑客对计算机的各种操作都非常的熟悉。普通民众,公司,甚至于国家,在日常的生活及发展过程当中都已经离不开计算机。严厉惩治黑客攻击的这种行为,是世界各国都高度关注的问题。
法律分析
黑客是否犯法,要依据黑客的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而定,如果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攻击的,破坏计算机系统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秩序。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实施了下列3种行为中的一种或者多种: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程序。二是造成了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危害结果。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
黑客是计算机专业中的一群特殊的群体,很多“黑客”通过病毒入侵、攻击电脑系统和摧毁信息等手段,专门从事网络诈骗、窃取政府、企业和个人信息,甚至进行恐怖主义等破坏性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个电脑黑客是谁啊
这个已经无从考证,因为电脑玩得好且不用于正当地方的都可以叫黑客
世界电脑历史上第一个被起诉的黑客
世界电脑历史上第一个被起诉的黑客8年来首次上网美最大黑客重出江湖据新华社电世界上最著名的黑客、一度被美国联邦调查局称为“电脑恐怖分子”的米特尼克本周将结束法院判处的禁令期,重新获得上网的权利。现年39岁的米特尼克将在21日直播的电视科技节目《屏幕保护》中连接网络,这是他8年来首次上网。与此同时,他还将在20日参加一次工作面试,这份工作是帮助某家公司应付电脑黑客。曾侵入摩托罗拉网偷软件的米特尼克曾是电脑历史上最大的黑客,先后侵入过太阳微电子公司和摩托罗拉等公司的电脑网络窃取软件。美国联邦调查局在追踪他3年后才最终于1995年将他擒获,他因此成为了第一个被起诉的电脑黑客。2000年3月,米特尼克认罪,并获得有条件假释,但他的旅行、工作领域和运用电脑科技等方面一直受到法院禁令限制。在禁令期内,米特尼克被允许拥有手机和电脑,但不能与网络相联。米特尼克说,他渴望自己能收电子邮件,因为他的朋友和家人都已经厌倦了帮他收邮件并打印出来的工作。米特尼克也很高兴他将有机会使用个人数字助理PDA,这是女友送给他的告别上网禁令期的礼物。米特尼克说,他的生活态度、信仰和价值观都大有改观,很多关于他的报道是不准确的,而他已付出了犯罪的代价,目前正努力积极向上。他说,他已经在电脑技术方面落下了一大段功课。十年内被禁止用经历牟利目前米特尼克仍然受到一个禁令限制:2010年前不得利用自己的犯罪经历牟利。米特尼克的律师希望通过上诉取消这个禁令,因为目前米特尼克还欠律师费1万美元,如果不能写书,他将无法还债。据说,包括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凯文·斯派西在内的一些好莱坞制片人都希望得到拍摄他生平电影的授权。为了还债,米特尼克还让女友把自己曾用来当黑客工具的两台笔记本电脑放到了网上最热的拍卖站点电子港湾上,但最终因为假报价者太多而作罢。本周,米特尼克在女友的协助下再次把这两台电脑放入电子港湾的拍卖目录
请问黑客的收入一般来源于什么?还有就是黑客的入侵是否犯法,国家对此有那些法律规定?
估计是爱好吧,黑客一般侵入别人的电脑,都是想炫耀自己的编程技术。当然也有不法分子是先编辑木马侵入别人的电脑,盗取一些重要信息情报(比如国家机密什么的)然后拿去卖钱,一些间谍也是这样的。
上面是我自己的看法,下面是我帮你查的一些资料:提起黑客,总是那么神秘莫测。在人们眼中,黑客是一群聪明绝顶,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一门心思地破译各种密码,以便偷偷地、未经允许地打入政府、企业或他人的计算机系统,窥视他人的隐私。那么,什么是黑客呢?
黑客(hacker),源于英语动词hack,意为“劈,砍”,引申为“干了一件非常漂亮的工作”。在早期麻省理工学院的校园俚语中,“黑客”则有“恶作剧”之意,尤指手法巧妙、技术高明的恶作剧。在日本《新黑客词典》中,对黑客的定义是“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并从中增长了其个人才干的人。他们不象绝大多数电脑使用者那样,只规规矩矩地了解别人指定了解的狭小部分知识。”由这些定义中,我们还看不出太贬义的意味。他们通常具有硬件和软件的高级知识,并有能力通过创新的方法剖析系统。“黑客”能使更多的网络趋于完善和安全,他们以保护网络为目的,而以不正当侵入为手段找出网络漏洞。
另一种入侵者是那些利用网络漏洞破坏网络的人。他们往往做一些重复的工作(如用暴力法破解口令),他们也具备广泛的电脑知识,但与黑客不同的是他们以破坏为目的。这些群体成为“骇客”。当然还有一种人兼于黑客与入侵者之间。
一般认为,黑客起源于50年代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中,他们精力充沛,热衷于解决难题。60、70年代,“黑客”一词极富褒义,用于指代那些独立思考、奉公守法的计算机迷,他们智力超群,对电脑全身心投入,从事黑客活动意味着对计算机的最大潜力进行智力上的自由探索,为电脑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正是这些黑客,倡导了一场个人计算机革命,倡导了现行的计算机开放式体系结构,打破了以往计算机技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局面,开了个人计算机的先河,提出了“计算机为人民所用”的观点,他们是电脑发展史上的英雄。现在黑客使用的侵入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技巧,例如破解口令(password cracking),开天窗(trapdoor),走后门(backdoor),安放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等,都是在这一时期发明的。从事黑客活动的经历,成为后来许多计算机业巨子简历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苹果公司创始人之一乔布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60年代,计算机的使用还远未普及,还没有多少存储重要信息的数据库,也谈不上黑客对数据的非法拷贝等问题。到了80、90年代,计算机越来越重要,大型数据库也越来越多,同时,信息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这样一场新时期的“圈地运动”引起了黑客们的极大反感。黑客认为,信息应共享而不应被少数人所垄断,于是将注意力转移到涉及各种机密的信息数据库上。而这时,电脑化空间已私有化,成为个人拥有的财产,社会不能再对黑客行为放任不管,而必须采取行动,利用法律等手段来进行控制。黑客活动受到了空前的打击。
但是,政府和公司的管理者现在越来越多地要求黑客传授给他们有关电脑安全的知识。许多公司和政府机构已经邀请黑客为他们检验系统的安全性,甚至还请他们设计新的保安规程。在两名黑客连续发现网景公司设计的信用卡购物程序的缺陷并向商界发出公告之后,网景修正了缺陷并宣布举办名为“网景缺陷大奖赛”的竞赛,那些发现和找到该公司产品中安全漏洞的黑客可获1000美元奖金。无疑黑客正在对电脑防护技术的发展作出贡献。
2,黑客攻击
一些黑客往往回采取一些几种方法,但是我很想说的是,一个优秀的黑客绝不会随便攻击别人的。
1)、获取口令
这又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网络监听非法得到用户口令,这类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危害性极大,监听者往往能够获得其所在网段的所有用户账号和口令,对局域网安全威胁巨大;二是在知道用户的账号后(如电子邮件@前面的部分)利用一些专门软件强行破解用户口令,这种方法不受网段限制,但黑客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三是在获得一个服务器上的用户口令文件(此文件成为Shadow文件)后,用暴力破解程序破解用户口令,该方法的使用前提是黑客获得口令的Shadow文件。此方法在所有方法中危害最大,因为它不需要像第二种方法那样一遍又一遍地尝试登录服务器,而是在本地将加密后的口令与Shadow文件中的口令相比较就能非常容易地破获用户密码,尤其对那些弱智用户(指口令安全系数极低的用户,如某用户账号为zys,其口令就是zys666、666666、或干脆就是zys等)更是在短短的一两分钟内,甚至几十秒内就可以将其干掉。
2)、放置特洛伊木马程序
特洛伊木马程序可以直接侵入用户的电脑并进行破坏,它常被伪装成工具程序或者游戏等诱使用户打开带有特洛伊木马程序的邮件附件或从网上直接下载,一旦用户打开了这些邮件的附件或者执行了这些程序之后,它们就会象古特洛伊人在敌人城外留下的藏满士兵的木马一样留在自己的电脑中,并在自己的计算机系统中隐藏一个可以在windows启动时悄悄执行的程序。当您连接到因特网上时,这个程序就会通知黑客,来报告您的IP地址以及预先设定的端口。黑客在收到这些信息后,再利用这个潜伏在其中的程序,就可以任意地修改您的计算机的参数设定、复制文件、窥视你整个硬盘中的内容等,从而达到控制你的计算机的目的。
3)、WWW的欺骗技术
在网上用户可以利用IE等浏览器进行各种各样的WEB站点的访问,如阅读新闻组、咨询产品价格、订阅报纸、电子商务等。然而一般的用户恐怕不会想到有这些问题存在:正在访问的网页已经被黑客篡改过,网页上的信息是虚假的!例如黑客将用户要浏览的网页的URL改写为指向黑客自己的服务器,当用户浏览目标网页的时候,实际上是向黑客服务器发出请求,那么黑客就可以达到欺骗的目的了。
4)、电子邮件攻击
电子邮件攻击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电子邮件轰炸和电子邮件“滚雪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邮件炸弹,指的是用伪造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向同一信箱发送数以千计、万计甚至无穷多次的内容相同的垃圾邮件,致使受害人邮箱被“炸”,严重者可能会给电子邮件服务器操作系统带来危险,甚至瘫痪;二是电子邮件欺骗,攻击者佯称自己为系统管理员(邮件地址和系统管理员完全相同),给用户发送邮件要求用户修改口令(口令可能为指定字符串)或在貌似正常的附件中加载病毒或其他木马程序(据笔者所知,某些单位的网络管理员有定期给用户免费发送防火墙升级程序的义务,这为黑客成功地利用该方法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类欺骗只要用户提高警惕,一般危害性不是太大。
5)、通过一个节点来攻击其他节点
黑客在突破一台主机后,往往以此主机作为根据地,攻击其他主机(以隐蔽其入侵路径,避免留下蛛丝马迹)。他们可以使用网络监听方法,尝试攻破同一网络内的其他主机;也可以通过IP欺骗和主机信任关系,攻击其他主机。这类攻击很狡猾,但由于某些技术很难掌握,如IP欺骗,因此较少被黑客使用。
6)、网络监听
网络监听是主机的一种工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主机可以接受到本网段在同一条物理通道上传输的所有信息,而不管这些信息的发送方和接受方是谁。此时,如果两台主机进行通信的信息没有加密,只要使用某些网络监听工具,例如NetXray for windows 95/98/nt,sniffit for linux 、solaries等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截取包括口令和帐号在内的信息资料。虽然网络监听获得的用户帐号和口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监听者往往能够获得其所在网段的所有用户帐号及口令。
7)、寻找系统漏洞
许多系统都有这样那样的安全漏洞(Bugs),其中某些是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本身具有的,如Sendmail漏洞,win98中的共享目录密码验证漏洞和IE5漏洞等,这些漏洞在补丁未被开发出来之前一般很难防御黑客的破坏,除非你将网线拔掉;还有一些漏洞是由于系统管理员配置错误引起的,如在网络文件系统中,将目录和文件以可写的方式调出,将未加Shadow的用户密码文件以明码方式存放在某一目录下,这都会给黑客带来可乘之机,应及时加以修正。
8)、利用帐号进行攻击
有的黑客会利用操作系统提供的缺省账户和密码进行攻击,例如许多UNIX主机都有FTP和Guest等缺省账户(其密码和账户名同名),有的甚至没有口令。黑客用Unix操作系统提供的命令如Finger和Ruser等收集信息,不断提高自己的攻击能力。这类攻击只要系统管理员提高警惕,将系统提供的缺省账户关掉或提醒无口令用户增加口令一般都能克服。
9)、偷取特权
利用各种特洛伊木马程序、后门程序和黑客自己编写的导致缓冲区溢出的程序进行攻击,前者可使黑客非法获得对用户机器的完全控制权,后者可使黑客获得超级用户的权限,从而拥有对整个网络的绝对控制权。这种攻击手段,一旦奏效,危害性极大
未成年"黑客"为什么会涉嫌犯罪?
20岁的江苏淮安小伙王力(化名)1年前还是一名“黑客”:因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出生在苏北农村的王力喜欢学习计算机知识。从初一起,随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越来越多,王力对信息安全技术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牵头创建了一个QQ群,在群里与其他志趣相投的电脑爱好者一起探讨。
2015年暑假,即将进入高三学习,为了炫耀“黑客”技能,吸引更多好友加入QQ群,王力侵入一个网站系统后台,将含有大量公民信息的文件压缩包放在群里,供人随意下载。
由于法律观念淡薄,此时的王力压根儿不知道这一炫技行为已涉嫌犯罪。2017年年初,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已就读某大学信息网络管理专业的王力抓获。随后,王力被取保候审。
王力交代,他组建QQ群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相互学习计算机的交流平台。在互联网上,利用搜索到各种检测网站漏洞的代码,去检测国内外网站是否存在漏洞。
“找到网站漏洞,我一般也不侵入进去,有时候还会帮助小网站修改网页、堵塞漏洞。”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王力告诉检察官,他平时检测和侵入网站的举动,就是想多学习掌握一点网络技术。
“王力这孩子家庭条件很好,不缺钱,他误入歧途,纯粹就是想在圈子内炫耀网络技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唐新宇说。
2017年8月,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开始更多地从王力作为未成年人的视角,而非犯罪行为本身来办理案件。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时得知,王力作案时未满18周岁。
案发后,王力考上了大学。面对这名特殊的“天才少年”,办案检察官迅速启动社会调查程序,走访王力父母、身边同学、朋友、老师,受访人一致反映王力性格外向、乐于助人,自幼和父母生活,家庭氛围好,爱学习能钻研,对计算机技术感兴趣,没有不良记录。
王力的母亲表示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司法局同意将他纳入社区矫正对象。
2017年暑假期间,王力在某网络公司实习期间,在检察机关允许下,他利用网络技术,积极协助外省公安部门进入一传销组织内部信息系统,成功破解170多万条注册信息,为警方办案提供重要线索。
2017年12月12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同时开展双向保护,联系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重拾信心,联合王力的父母、学校老师,开展跟踪考察,多方联合对其开展关爱帮教转化。
今年6月12日,经过6个月的考验期,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得知可以重返校园,王力一家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王力母亲在其就读的大学附近租房陪读。而经过多次谈话引导,讲解法律法规,王力也比以前更知法守法。
“现在如果有人或单位请他帮忙破解计算机安全系统,他会第一时间向老师和检察官汇报,询问我们能否‘帮忙’。”今年4月,当唐新宇再一次来到王力所在的学校进行跟踪考察时,王力已从以前的不问不答,变成主动聊天。
更让唐新宇欣慰的是,通过帮教,王力将喜欢的计算机技术用于正途,他个人在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官方网站“白帽子原创积分排名”中,长期保持全国前5名。
所谓“白帽子”,就是正面“黑客”,他们主要借助掌握的计算机技术,识别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中的安全漏洞,但并不会恶意去利用,而是公布其漏洞,便于进一步完善系统的防御功能。
在大学期间,王力还与其他4名同学一起组成“白帽子”团队,钻研网站安全技术,团队共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网络平台颁发的原创漏洞证明130多张,他个人拥有70多张。今年3月,在江苏高校组织的信息安全比赛中,他荣获一等奖。
现在谁是黑客大王?
现年39岁的米特尼克曾是电脑历史上最大的黑客,先后侵入过太阳微电子公司和摩托罗拉等公司的电脑网络窃取软件。美国联邦调查局在追踪他3年后才最终于1995年将他擒获,他因此成为了第一个被起诉的电脑黑客。 Kevin Mitnick:黑客之神 Kevin Mitnick,世界上最著名的的黑客,有人视他为偶像,有人说他是魔鬼。今年2月, Mitnick结束了5年的铁窗生活,被假释出狱。但对这个曾在电脑和网络上横行无忌头号黑客来说,严格的假释条件使他出狱后的生活极为困难:他被禁止使用电脑、软年、网络、与网络相连的电视机或其他任何用于处理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电子装置。 “光辉”的少年黑客史” 13岁时,Mitnick就被视为电脑天才,他用学校的电脑闯入其他学校的网络,结果受到惩罚——被勒令退学。这是Minick第一次进行网络侵袭,并从此开始了他的黑客之路。 不到一年的时间,Mitnick胆大包天,居然闯入北美空中防务指挥系统的电脑主机内,他和另外一些朋友翻遍了美国指向前苏联及其盟国的所有核弹头的数据资料,又无声无息地溜了出来。Mitnick觉得自己“就像詹姆士.邦德”,像摩托罗拉、SUN、富士通;NEC、诺基亚、Novell 等企业巨子都未能逃过他的“魔掌”。 之后,Mitnick又开始对联邦调查局的电脑网络兴趣大增,在里面“大闹天宫”,谁知“小猴儿”还是逃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被Mitnick弄得狼狈不堪的特工们凭着最新式的电脑网络信息跟踪机,最后将他缉拿归案。Mitnick成了世界上第一名电脑网络少年儿犯。 1988年,不知悔悟的Mitnick再度被捕,并被判处一年徒刑。这次的原因是数字设备公司指控他从该公司网络上盗取了价值100美元的软件,并造成了该公司400万美元的损失。Mitnick出狱后,联邦政府再也不敢对这位超级黑客掉以轻心,对其进行严密的监视。Mitnick安分了一段短短的时间后,心痒痒地又到网上寻找攻击对象,甚至包括美国最出色的电脑安全专家之一、日籍计算机专家下村勉。这下可捅了马蜂窝,愤怒的下村勉帮助联邦谳查局再次将Mitnick送到上法庭。1995年2月,心有余悸的三位美国联邦法官一致否决了Mitnick的假释要求,Mitnick只能老老实实地在监狱里呆着,一呆就是5年。 他无法销声匿迹 Mitnick再度入狱的事件被公众媒体大肆渲染,一时间,这位离经叛道者在不经意中成了 “英雄”的代名词。他的经历、他的天才、他的态度,都成为媒体宣传的重点。在他入狱后,一些计算机黑客聚集在联邦法院门前示威,为解救Mitnick大声疾呼;在纽约、芝加哥以及其他城市都有抗议Mitnick案的示威活动;在Mitnick服刑期间,他的支持者和崇拜者们为他成立了专门的组织;一个叫freemitnick.com的网站还用倒计时的方式计算他出狱的时间。 Mitnick也没有保持缄默,他公开为自己辩护:“我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网络入侵者,我不认为自己是个贼,我只是未经允许就复制了别人的东西而已。”但是,这句话只会让那些被他盗取了别人的信用卡号码、软件、电话号码和其他数据资料的人更“怒火攻心”。 五年铁窗,一朝醒悟。Mitnick在参加了参议院的听证会后说:“虽然我被判了5年牢,但如果国家希望我将计算机方面的知识贡献出来,我会答应的。” 味的线路,也曾经在黑客社群里掀起了不小的政治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