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013年黑客盗窃案(枣庄薛城盗窃案)
本文目录一览:
- 1、枣庄数码剧场一九月九日放的电影是什么,一个黑客帮一个恐怖分子在银行偷钱的故事
- 2、枣庄网上通缉犯名单米涛
- 3、山东枣庄灭门惨案:母女三人一夜间惨遭杀害,姐妹赤身被捆绑,后来怎样?
- 4、徐玉玉案黑客受审 贩卖个人信息怎么判
- 5、犯罪工具的利用“高科技”实施的犯罪
- 6、听说最近枣庄市峄城区发生了一件特大杀人案,可以告诉我具体点的情况吗?
枣庄数码剧场一九月九日放的电影是什么,一个黑客帮一个恐怖分子在银行偷钱的故事
约翰,特拉沃尔塔主演的吗?应该是《剑鱼行动》,这部电影的结尾据说有两种,具体点的,你自己找吧!2级的零悬赏,真不想回答你的。。
枣庄网上通缉犯名单米涛
4月14日14时许,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现金人民币近5100万元。经调查发现,任晓峰、马向景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任晓峰、马向景二人驾驶一辆灰色三星八座面包车潜逃。任晓峰,男,1973年6月7日出生,大名县人,现住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钢南胡同4号1栋1单元8号,高中文化,案发前为邯郸市农业银行现金管理中心管库员。身高1.70米左右,圆脸,体态较胖,肤色较白。潜逃时上身穿乳白色休闲上衣,内穿蓝色短袖圆领衫,下身穿浅色休闲裤。身份证号:130402197306072118。马向景,男,1970年11月23日出生,临漳县柏合乡马荒村人,住临漳镇南关村1排1号,案发前为邯郸市农业银行现金管理中心管库员。身高1.70米左右,长脸,体态中等,肤色较黑。身份证号:132129197011230057。
山东枣庄灭门惨案:母女三人一夜间惨遭杀害,姐妹赤身被捆绑,后来怎样?
20年前,山东枣庄鲁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灭门惨案,母女三人一夜之间被人残忍杀害,现场血迹斑斑,凌乱无章;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道,伴随着受害人亲属与村民的哀嚎,使这个偏远的小村庄显得格外悲凉!
时间已是深夜,地点是自家屋内,王家二姐妹浑身被剥得赤条条的,双手被人反绑着施暴,全身上下伤痕累累,系钝物击打所致。另一个房间内,母亲高金凤也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
究竟是谁跟王家有如此深仇大恨?村民们百思不得其解;由于凶手留下的线索过少,对侦办工作造成极大的困惑。加之彼时的办案手段相对落后,该案一度悬疑十余年之久,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愈发扑朔迷离。
(一)案情回顾:王家母女三人深夜遇害!
五月的鲁村,已有了入夏的热度,但跟繁华的都市相比,这里少了一份夜晚的喧嚣,多的是一份小村的宁静。
夜幕降临时,村民们老早缩回了自己家里,吃饭,休息,睡觉……,借此来舒缓一天的疲惫。
漆黑的天空下,零星散落着几盏房灯,伴随着几只昆虫的叫声,似乎也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然而,血腥与罪恶,只不过被掩盖在这表面的宁静之下。
在鲁村一个双排房子的院落北侧,一间民房整夜灯火通明。
夜深人静时,没人知道这里正在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血案。
对王家的母女三人来说,这一夜却格外漫长……因为,地狱里逃出来一只恶魔……
……恐惧,哭泣,乞求……却还是在绝望中被终结了生命。
第二天一早,村民发现母女三人倒在房里,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登时,村子里警灯闪烁,远近村民络绎不绝,人人都恨不得把凶手揪出来就地正法。
警方发现,姐姐王二妮与妹妹王秀芸赤裸着倒在地上,双手被电线缠绕多匝,反绑在背后,全身的伤痕多达数十处。
而且,姐姐王二妮有被性侵的痕迹,凶手在她的大腿内侧留下了精斑,面部被钝器击打至毁容。
屋子里到处撒落着作案工具,剪刀、电熨斗、锤子、锄头,镢头和砖头……,凶手显然是有备而来。
不过,在这么多的作案工具上,警方只找到一枚残缺不全的右手食指指纹,无法作为证据。
此外,屋子里有被人翻找的痕迹,警方初步怀疑系抢劫杀人。
但这一猜测很快被推翻了,细心的办案民警王向坤发现角落里有一本被烧毁的存折。
王向坤把残缺的纸张拼凑到一起,显示余额有五万余元。如果是抢劫,凶手为何放弃这笔“巨款”?说明并不是劫财。
根据“只有姐姐被性侵,同时只有姐姐被毁容。”办案民警推测,极有可能是因情而酿成的惨剧……
(二)一案惊现两凶,谁才是杀死王家母女的真凶?
由于20多年前技术手段有限,现场调查几乎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凶手的身份难以确定。
办案民警随即出动警犬沿途搜查,至案发地不远处的一间破旧老屋前,警犬似乎嗅到了血腥味。
办案民警推开房门,屋子里压根没人,墙上赫然写着“我爱王二妮……,我恨你……”等字样。
看来,这间屋子的主人对受害人王二妮有过特殊的暧昧关系,而且由于得不到对方“因爱生恨”。凶手很可能就是他……
民警往里屋走去,在床上发现了一条带血的裤子,进一步印证了屋子主人的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随即埋伏在屋子周围,待该屋的主人出现时,一拥而上,当场将其抓获。
审讯期间,警方了解到,该男子名叫于三春,案发前一直喜欢王二妮。于三春承认杀害了王家母女三人。
然而,于三春的“招供”,反而使这起血案变得更加迷雾重重,因为他的招供跟本案的出入很大。
王家母女明明是被钝器击打致死,于三春的供述中却说“他将母女三人掐死”!
另外,技术人员卫东在对比指纹时也察觉了异常,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尽管残缺不全,却能辨别是箕纹,于三春明明是螺纹。
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再次审问时,于三春也突然推翻口供,否认王家惨案是他所为。
不仅如此,他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武忠伟跟王二妮也有感情纠葛,真凶可能是他!
为了找出真凶,民警火速赶往武忠伟的住处展开调查,只可惜早已人去楼空。
民警在床上找了几根头发,经对比,和犯罪现场遗留的精斑显示是同一个人。
说明武忠伟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三)十三年的追凶路,不想凶手竟逃进了监狱……
武宗伟的消失,使这起案子变得更加棘手。
于三春跟武宗伟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两谁才是真凶?有没有可能于三春把武宗伟也杀害了故意栽赃嫁祸?或者两人合谋行凶?
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前,警方只能先将于三春释放。
而且除非将武忠伟本人找到,才能解开这重重迷雾,否则这起案子很可能成为悬案。
可武忠伟究竟去了哪里?警方苦苦追寻13年,始终未获得进展,武宗伟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直到2011年年底,公安部门开始运用一种全新的检测技术,通过对比,武宗伟的身份信息渐渐浮出水面。
办案民警了解到,河南商丘一名名叫李华的男子,DNA数据跟武宗伟完全吻合。
经进一步查找资料,李华是一名盗窃惯犯,曾因“盗窃罪”多次入狱,这13年里大部分时间都在监狱里渡过的。
掌握以上信息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商丘开展工作,证实李华就是武宗伟,并当场将其抓捕归案。
到案后,武宗伟对其杀害王家母女三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他与王二妮本是情侣关系,起初二人如胶似漆,情投意合……
武忠伟满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并对王二妮提出了结婚的想法。
可令其意外的是,王二妮好像并不愿意结婚,而且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
武忠伟隐隐觉得,王二妮推三阻四的背后,是不是因为有别的男人了?于是案发当晚他要弄清楚这件事。
1998年5月19日晚间,武忠伟在王家,打算跟王二妮再商量一次结婚的事。没想到再次被其拒绝。
武忠伟于是爆发,用电线将王二妮反绑在床上,试图逼问其中的原因。
王二妮大声呼叫,引来了妹妹王秀芸,随后也被武忠伟控制住。
此时武忠伟已彻底丧失理智,在愤怒的驱使下将姐妹二人残忍杀害。
杀死姐妹二人,武宗伟仍然气愤难平,又杀了其母亲高金凤。并与王二妮的尸体发生了关系。
行凶后,武忠伟破坏了现场,伪造了杀人劫财的现场,妄图干扰警方的视线,逃脱法律的制裁。
只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新一代的刑侦技术下,杀人凶手武忠伟原形毕露,终于落入法网。
最终,他被一颗子弹送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徐玉玉案黑客受审 贩卖个人信息怎么判
什么是贩卖个人信息罪
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工具的利用“高科技”实施的犯罪
我们所办理的这种犯罪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利用身份证复印件实施犯罪。如2006年1月,某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贷款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担任某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贷款规定,为冒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刘某等四人贷取了300余笔个人小额农户贷款,共计2000余万元。调查发现,该身份证的真实持有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已被他人使用。
二是利用伪造的营业执照、政府批文等复印件实施犯罪。2003年年初,被告人胡某等人虚报注册资金1500万元,在河南省某县工商局注册登记了“XX县葛州坝华强水泥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副本,在营业执照过期后他们采用扫描手段,伪造了一份营业执照骗取了政府批文,先后多次实施合同诈骗,数额巨大,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三是利用增值税发票实施犯罪。增值税发票实行的是“征多少扣多少”的税款抵扣制度。如果纳税人根本不依法缴纳税款,完全是靠虚构事实后凭票抵扣税款,就等于从国库中吞噬了税金。经济参考报曾报道,自1994年1月短短1个月内,成都、北京、深圳、福建等地先后查获票贩子百余人,收缴假发票3000余本,假公章数枚,赃款数十万元。 一是利用手机短信实施犯罪。目前我国手机用户有三、四亿,年短信量数千亿条。犯罪分子往往采取虚构“中奖”、“低价邮购海关罚没品”等事实或以贩卖黑车、办理假票证、出售枪支等物品的名义,骗取对方“邮费”、“奖品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据调查,在2004年4、5月份,福建省警方曾破获此类案件1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
二是利用拍照手机实施犯罪。据美联社2004年5月报道,一个名叫杰克的男子因使用拍照手机在一女子裙子下拍照而被指控犯有窥阴罪,后该男子在交纳25000万美元保释金后获得释放。佛罗里达日报2004年12月也报道了有小偷利用拍照手机在ATM取款机前窃取他人银行密码。“狗仔”们偷拍他人的身体隐私,后公布在互联网上,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
三是利用电话变声器实施犯罪。据厦门日报2003年6月报道,推销电话变声器的广告称“只要将变声器接到电话或手机上,就可以任意调节自己的声音”。虽然广告也指出:严禁用本产品谩骂、侮辱他人,或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但变声器已经成为犯罪工具了:某公司依靠电话和网络进行跨区域交易,有人利用变声器伪装成客户破坏了交易,截走了资金。 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通过计算机操作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并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同传统犯罪相比,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以下特点:A、犯罪的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B、犯罪的手段隐蔽性高;C、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犯罪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E、犯罪主体趋于低龄化,犯罪实施人以青少年为主体,而且年龄越来越低,低龄人占罪犯比例越来越高;F、利用网络进行金融犯罪的比例不断升高。此种犯罪最为复杂:
一是“网游犯罪”。即不法分子采取设立假冒网站、发送含有假冒信息的电子邮件等“网上钓鱼”手段,或利用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技术,盗取有关单位和网民的电子商务账号和密码,进行网上诈骗、盗窃等侵财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网民的防范意识不强,贪图小便宜等,或者利用网游游戏装备的买卖实施诈骗等犯罪。如2005年1月,安徽省发生了在网上以贩卖英语四、六级、研究生英语考试试题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二是利用针孔摄像头实施犯罪。数码摄像头最初多应用于网友或亲友通过网络进行即时视频对话,其品种众多。据《偷窥器材全攻略》一书介绍,偷窥器材千奇百怪,其中最具有杀伤力和隐蔽性的当数针孔摄像头,被人誉为“偷窥利器”,该设备销售火爆,并且已经公开化……有此嗜好的人敢于以身试法,偷拍他人日常生活和隐私,甚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利用QQ实施犯罪。2005年8月,枣庄滕州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四人盗窃团伙,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吕某和廖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团伙作案前的联系方式,竟然是为广大网民所熟知的上网聊天工具QQ.据二人交代,四人通过QQ联系作案已有多起,曾先后在城区偷盗电动车、自行车和摩托车多辆。
四是利用虚拟游戏储值卡实施犯罪。据《电子商务时报》报道,虚拟游戏储值卡成为最新网络洗钱犯罪的工具。犯罪者往往事先在媒体上刊登小广告,骗得被害人信用卡帐号,以此帐号直接从网络商务公司登记购买“虚拟货币”,再以这些虚拟货币购买网络游戏,然后将这些游戏通过网络低价贩卖换取现金。至此,游戏储值卡完成了为歹徒销赃、洗钱的任务。
五是利用计算机病毒实施犯罪。著名信息技术安全公司赛门铁克日前发表因特网安全威胁报告说,计算机病毒程序的编写者以赚钱为目标,采取“认证盗窃”即犯罪分子试图通过计算机缓存里的用户信息,或者采取“钓鱼”式攻击即大量发送伪装垃圾邮件、虚假电子邮件、伪造假网站,窃取或骗取用户信用卡号码、银行密码等,将病毒等作为金融犯罪的工具。
六是通过互联网贩卖作案工具。我们随便用某个搜索引擎输入“窃听器”三个字,就能在0.001秒内搜出近800页55万余篇40多万条销售信息;点击某篇信息,就可以看到通过链接或电子邮件公开出售包括窃听器、定位器、信用卡复制器、万能开锁器、定期消失笔等“特种商品”,看来采取网上“练摊”的方式公开叫卖“犯罪工具”的相关网站十分泛滥…… 第一种情况是利用儿童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犯罪分子采取哄骗、利诱、教唆手段,利用儿童个子矮小、行动灵活、容易训练,受害人疏于防范的特点,在繁华路段、公共场所对来往行人频频实施盗窃、扒窃、抢夺、抢劫等犯罪,这种新型犯罪方式隐蔽性强,幕后操纵者和指挥者又不易被发现,对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
第二种情况是利用乞讨人员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这类犯罪基本类似第一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是利用“人体炸弹”实施犯罪。“9·11”事件后,恐怖分子随时准备着“以血肉之躯捍卫祖国尊严”,利用人的身体携带炸弹,在指定位置引爆以达到炸毁目标的目的。
第四种情况是利用人体携带毒品的犯罪。毒品贩子利用过境人员的身体,采取在衣服上缝绑、在体表粘贴和吞服、从肛门塞入而后排出等方式,逐步将毒品或制毒原料携带出境。
第五种情况是男性实施强奸犯罪。男性强奸犯罪往往表现为犯罪分子采取殴打等强制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第六种情况是妇女实施强奸犯罪。此类犯罪是妇女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
听说最近枣庄市峄城区发生了一件特大杀人案,可以告诉我具体点的情况吗?
1998年10月22日晚8时许,枣庄市峄城区萝藤乡城前三村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该村村民孟某某、其妻马某某及邻居刘某某被杀死在孟某某家中。案发后,在当地影响很大,当地群众人心惶惶。接报后,付瑞江同志迅速率领技侦人员赶到现场,开展侦破工作。经过5个昼夜的连续奋战,发现该村村民孟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且落脚苍山县兰陵镇其朋友赵某家中。孟某负有前科,为人狡诈,心狠手毒,先后因盗窃、抢劫两次“进宫”,此次刚刚出狱仅几天,怀疑上两次入狱是孟某某告发的,遂蓄意报复。孟某深知罪孽深重,死罪难逃,便丧失理智,以死顽抗,刀不离身,并扬言:谁来抓他,他就和谁拼命。付瑞江深知,这决不是狂言。在抓捕孟某的当晚,付瑞江亲自率领抓捕小组赶到犯罪嫌疑人藏匿处,向抓捕队员布置方案,随后付瑞江一马当先冲向了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将手铐牢牢地铐在了孟某的手上。像这样制服罪犯的事例,在付瑞江的经历中屡见不鲜,许多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一个接一个的在他面前栽了跟头。